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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适房公示中的“最牛身份证号”不能留有疑虑
-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31日 11:03
- 日前,在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市级备案结果公示”中,出现一名身份证号为“111111111111111111”的高姓申请人,网友戏称为史上最牛身份证号。(8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按照有关负责人的解释,是因为“这名高姓申请人因特殊原因,无身份证”,可同时,“申请保障住房,审核系统又必须录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如此处理,似乎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原则性与灵活性的统一。但细想之下,笔者认为仍有疑虑,需相关部门就一些细节作出进一步解释。
疑虑一,根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而且还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高某应该具备这些条件,让人迷惑的是,具备这些条件的高某,怎么至今没有办理身份证?没有办理身份证的高某,又是如何被确定为符合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并能顺利通过审核?
疑虑二,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备案结果的公示,理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下,尽可能详细地公布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因为惟有这样,才能具有公示的意义和价值,也才能更好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即使该高姓申请人的确存在一些外人无法了解和掌握的“特殊”情况,在身份证问题上存在一些不便言说的个人隐私,但相关职能部门在公示当中,为何不“退而求其次”,在家庭住址及家庭成员情况等方面作出必要的补充和说明?
疑虑三,29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播出的一则新闻披露,该身份证号码为“18个1”的高姓申请者,在去年的经济适用房的摇号中,也被摇中了。如果说高某去年和今年两次都被摇中经济适用房,我们姑且还可用概率和人生幸运来解读的话,那为何去年就已摇中了经济适用房的高某,今年仍然具备申请的资格和条件?
期待相关职能部门,能及时、准确地解释关于“最牛身份证号”的种种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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