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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镇江与上海6月1日起开通医保双向异地结算
- 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7日 15:37
- 生意社5月27日讯 26日下午,沪镇双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协议签订开通仪式在镇江宾馆举行,6月1日起镇江正式开通与上海医保双向异地直接结算。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今年年初镇沪两地就开始接触商谈医保双向异地直接结算事宜。
异地就医可直接刷卡结算
按照镇江与上海两地医保部门签署的正式协议,自6月1日起沪镇两地正式开通医疗保险双向异地直接结算。镇江长住上海的参保人员,以及上海长住镇江的参保人员,今后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当地刷卡结算,无需再回到参保地报销,并按规定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据了解,镇江首批开通的与上海直接异地结算对象为统账医保(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和离休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长住上海(以户口迁入上海市为准)、投靠上海直系亲属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办理上海市临时户口或暂住证为准)两种情况。以上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医保卡、病历和《长住外地人员医疗费报销证》、身份证等,到上海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代办手续。
为便于掌握和减少使用自费项目,镇江离退休人员在上海异地就医时,统一执行上海医保报销范围及标准(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报销时按照镇江医保标准,不降低报销比例。在上海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直接在上海静安区医保中心“刷卡”报销,应由医保支付的费用将直接支付给本人。
上海先期在镇江异地直接结算的对象为:在镇江长期居住或工作(六个月)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上海参保人员在镇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也可以选择执行上海医保报销范围,医疗费用到镇江医保结算中心“刷卡”报销。
委托代办手续一年内不做调整
根据两地的委托异地结算协议,两地医保机构将为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信息传输、人员培训、系统维护等便利;两地将定期或不定期沟通情况,逐步扩大异地直接结算的参保人员范围,不断完善和改进工作。需要提醒的是,镇江参保人员办理委托代办手续后,原则上一年内不作调整,且医疗费只能在上海按规定报销;未办理委托代办手续的,仍按镇江参保人员长住外地就诊管理办法,必须回到镇江进行审核报销。另据了解,镇江正在加紧与南京和省医保结算平台连接的技术准备,届时参保人员在省内其他地区就医时可按规定直接进行异地结算。
记者还从会上了解到,省有关部门正在建一个异地结算的平台,然后与各辖市对接联通,近两个月内首先开通南京、镇江、泰州和淮安四市的异地结算,年内争取全省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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