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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引向现代医药物流企业未来发展方向
- 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6日 14:49
- 生意社5月26日讯 现代医药物流在我国的发展可谓正遇东风,如火如荼。
今年年初六部委联合制定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必须委托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医疗机构直接配送,这对医药经营企业来说,无疑是严峻的考验。
今年4月24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发布的《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2009]8号)》强调“医药行业要实行医药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推动医药物流发展”,旨在促进物流业自身平稳较快发展和产业调整升级,服务和支撑其他产业的调整、发展、扩大消费和吸收就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从以上政策可见,政府的宏观之手已经开始推动医药产业物流的发展,这无疑为医药经营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建立医药现代物流将成为未来医药经营企业发展的目标。
概念还是标准?
在政策的引导下,近来国内主要的医药商业公司也开始了相应动作:2008年11月29日,九州通集团公司斥资1.6亿元,建成我国第一个采用全程自动化设备的医药物流中心——北京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并投入使用;2009年2月2日,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级现代药品物流和质量追踪溯源系统示范项目的开工奠基仪式举行;2009年2月26日,国药控股广州物流中心投资1.42亿元,正式揭牌启用。同时,北京、上海、重庆、成都、哈尔滨、新疆、武汉、广州等地2002年贴息贷款建设的10个医药物流项目,正在建设或投入使用。
几大龙头企业的这种动向也表明,国内建设现代医药物流真正开始。但什么是现代医药物流?
翻遍现有颁布的所有文件,难以找到一个准确的现代医药物流的定义。笔者认为,无论目前有没有准确的答案,现代医药物流发展的步伐已经启动,而且如火如荼。现代医药物流已经不是医药人想象中的、只是新医改中的一个概念,而是未来医药经营批发企业的一个资格要求和标准。
笔者认为,现代医药物流企业就是:依托先进的物流设施、设备、信息技术和进销存管理系统,有效整合医药营销渠道的上下游资源,实现药品配送的自动化、信息化、规模化和效益化。现代医药物流可以通过优化药品供销配运环节中的验收、存储、分拣、配送等作业过程,提高订单处理能力,降低货物分拣差错,缩短库存及配送时间,减少流通成本,提高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从新版GSP标准的征求意见稿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国家对现代医药物流企业的具体要求,如:用地、产权、设施自有;作业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设置自动仓储系统,堆垛机不少于5台,库房高度不低于8米,货架不少于3层,货位不少于2000个,选用数码拣选系统;配备企业级服务器,双机热备等。
谁将胜出?
如果按照上述标准,建设一个符合要求的现代物流企业,投资总额应该不少于5000万元,从目前正在兴建的物流中心情况看,动辄几千万、上亿元的投资也不在少数,而且有投资金额越来越多、库房面积越来越大、选用设备越来越先进、分布区域越来越密集的倾向。
我国的医药物流起步较晚,从目前已建成的现代物流的运营状况看,并没有达到理想的运营状况,譬如:有些物流中心的设计能力是方圆500公里配送,可实际只能完成区域市场的部分配送,存在巨大的资源浪费。
究其原因,首先是我国现代物流的观念与国外存在巨大的差距,很多物流中心仍然停留在仓储加送货的初级阶段;其次是国家的配套政策迟到,没有明确的医药物流规划原则和具体的发展要求,需要符合行业特点和产业发展的标准尽快出台;再次,管理粗放,管理的手段和方法不能摆脱传统的批发模式,不能适应我国医药物流的发展。
分析目前我国医药经营公司的结构布局,中小型公司一定难以承受,面临着转型和淘汰,唯一能够承受现代医药物流要求的应该是跨区域的大型医药公司和区域性的龙头企业,其他行业具有成熟网络和丰富资源的物流公司也不会放弃医药这块蛋糕,邮政物流与医药行业的联手发展就说明了这一点。另外,利用第三方物流的区域医药联盟也会越来越多地出现,尤其是对于大型的生产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条新路。
方向:“四个现代化”
美国、日本的药品商业企业集中度目前达到90%以上,而我国的集中度不到20%,上万家商业企业集中为承担物流配送的千家、百家,甚至几十家,应该不是神话。这既是国家“十一五”医药行业发展规划明确的方向,也是新医改的制度安排和产业发展需要。不过可以预测,这条路走起来并不会一帆风顺。
以省为单位集中招标、统一配送的政策,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设计,是否会出现地方保护主义,是否会影响医药产业物流的布局,目前还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一旦国家的宏观调控不能合理地解决国家和地方的利益划分,政策在执行中没有强制性要求,只靠市场之手进行调节,势必会出现不允许外地企业配送、政策设计倾向于区域企业、以保护当地税收为主的区域保护性的政策安排。
毋容置疑,医药现代物流的发展方向就是产业的未来方向,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会积极地推动,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发展现代医药物流虽无坦途,却前途光明。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自动化将是医药物流的“四个现代化”,必将带来产业发展的效益化。
延伸阅读
《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关于优化物流业区域布局的论述
根据市场需求、产业布局、商品流向、资源环境、交通条件、区域规划等因素,重点发展九大物流区域,建设十大物流通道和一批物流节点城市,优化物流业的区域布局。
九大物流区域分布为: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华北物流区域,以沈阳、大连为中心的东北物流区域,以青岛为中心的山东半岛物流区域,以上海、南京、宁波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物流区域,以厦门为中心的东南沿海物流区域,以广州、深圳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域,以武汉、郑州为中心的中部物流区域,以西安、兰州、乌鲁木齐为中心的西北物流区域,以重庆、成都、南宁为中心的西南物流区域。
十大物流通道为:东北地区与关内地区物流通道,东部地区南北物流通道,中部地区南北物流通道,东部沿海与西北地区物流通道,东部沿海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西北与西南地区物流通道,西南地区出海物流通道,长江与运河物流通道,煤炭物流通道,进出口物流通道。
要打破行政区划的界限,按照经济区划和物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促进物流区域发展。积极推进和加深不同地区之间物流领域的合作,引导物流资源的跨区域整合,逐步形成区域一体化的物流服务格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物流区域和华北、山东半岛、东北、东南沿海物流区域,要加强技术自主创新,加快发展制造业物流、国际物流和商贸物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在全国率先做强。中部物流区域要充分发挥中部地区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区位优势,加快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升物流产业发展水平,形成与东部物流区域的有机衔接。西北、西南物流区域要加快改革步伐,进一步推广现代物流管理理念和技术,按照本区域承接产业转移和发挥资源优势的需要,加快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区域物流环境,缩小与东中部地区差距。
物流节点城市分为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全国性和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由国家确定,地区性物流节点城市由地方确定。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沈阳、大连、青岛、济南、上海、南京、宁波、杭州、厦门、广州、深圳、郑州、武汉、重庆、成都、南宁、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共21个城市。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包括:哈尔滨、长春、包头、呼和浩特、石家庄、唐山、太原、合肥、福州、南昌、长沙、昆明、贵阳、海口、西宁、银川、拉萨共17个城市。物流节点城市要根据本地的产业特点、发展水平、设施状况、市场需求、功能定位等,完善城市物流设施,加强物流园区规划布局,有针对性地建设货运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商业服务型、国际贸易服务型和综合服务型的物流园区,优化城市交通、生态环境,促进产业集聚,努力提高城市的物流服务水平,带动周边所辐射区域物流业的发展,形成全国性、区域性和地区性物流中心和三级物流节点城市网络,促进大中小城市物流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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