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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不合格洗浴用品 太原10家宾馆酒店被曝光
- 来源:山西青年报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17日 16:47
- 太原市一些宾馆、酒店里使用的一次性洗浴用品、餐洗剂质量不佳。11月16日,省质监局公布对山西省宾馆、酒店内使用的洗发液、沐浴液、香皂、餐洗剂产品的监督抽查结果,包括太原市天天渔港娱乐有限公司在内的10家宾馆、酒店被查出不合格产品。
这次质监部门共抽检包括洗发水、沐浴液等在内的合成洗涤剂产品139批次,合格129批次,不 合格10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8%,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总活性物等。据介绍,活性物含量的高低主要反映产品去污效果的强弱,国家标准规定的总活性物含量应≥12.0%,但生产者为降低成本,产品配料时加入原材料的量远远低于国家标准,使有效物偏低,造成总活性物指标不合格。
抽查结果显示,山西职工活动中心使用的标明江苏邗江五洲日用化工厂生产的35g/支洗发液,有效物含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属 不合格产品。太原长泰饭店使用的香皂被判不合格。太原金旺大酒店使用的标明扬州市邗江通达旅游日用品厂生产的30g/支沐浴液、30g/支洗发液,总活性物含量、有效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由太原迎泽区智恒美容美发用品商行经销、标明广州市红鑫龙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500mL/瓶倍顺垂直滋美发膜,细菌总数超标。山西创同乐经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明扬州市邗江江欣扬日化厂生产的10g/袋沐浴液、太原市天天渔港娱乐有限公司使用的标明扬州邗江杭集清爽日化旅游用品厂生产的30mL/支沐浴液,总活性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另外,山西世贸商务中心花园国际大酒店使用的标明太原鑫兴日化生产的25kg/桶散装餐洗剂,总活性物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也为不合格产品。
质监部门指出,这些劣质洗浴用品易引起使用者脱发,甚至严重损害身体健康。消费者在住宿、就餐时应多加注意,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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