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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药物制度力争“基本”改革聚焦于药品多寡
- 来源:医药经济报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3日 17:50
- 生意社4月3日讯 作为医改五项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被人们寄予厚望。众所周知,国内药品费用在全部医疗卫生支出中占比偏多,因此人们的普遍看法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能大幅度减轻老百姓的药物费用负担,可以有效解决“看病贵”的问题。
目录追忆
追溯“基本药物”的概念,大抵可以回到上世纪70年代,世界卫生组织(WHO)当时即提出“基本药物”就是能够满足基本卫生保健需求,具有足够数量,人民能够公平享有的药品。而我国也于1979年开始引入此概念,并于1982年公布了第一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其后又进行了多次调整。1998年第一次在目录中加入了中药品种——这也是我国基本药物区别与其他国家的一大特色。在以后的2000年、2002年和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新目录发布。基本药物目录上的药品均由专家委员会在医保目录甲类(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价格适中的药,由国家统一制定)基础上筛选而成。
仔细查阅历来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即可发现,基本药物不仅仅是应对小病,治疗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及部分慢性病的药物也包含其中。因此,正如学者们指出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建立以及不断调整,可以给百姓就医带来极大的实惠。加之医改方案中提及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将全部配备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一个保质、保价又合理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初见雏形。
不过,要形成真正的基本药物保障体系,仅靠制订基本药物目录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建立从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到使用、报销、价格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有业内人士指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须对常见病的一些首选药物提供高质量的、足够数量的保障,并实现人人公平享有,且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比其它非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要高。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简称“药政司”)司长郑宏也表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不仅有利于优化医药资源配置、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所需,也有利于克服医药资源浪费与短缺现象,促进社会健康公平;不仅有利于整顿治理药品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促进医药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降低患者医药费用。
不过由于种种原因,完整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政策一直未能建立,而基本药物的管理也处于一个尴尬的状态——“有目录而无制度”,基本用药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2006年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整顿药品生产和流通秩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在其后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再次提出,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群众基本用药”。2008年9月,卫生部宣布成立药政司,该司主要承担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的工作,组织拟订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拟订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生产、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有研究者乐观地预测,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2009年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步伐会加快,“预计将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09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郑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表示药政司2009年的工作要点之一将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和定期调整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成立国家基本药物委员会。
多寡之争
“《基本药物目录》要体现的就是政府对老百姓的基本保障。”上海交通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预防医学教研室主任施榕教授如是说。
可以说,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目的是满足民众基本的用药需求,促进合理用药,降低医药费用,使有限的医药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因此,《基本药物目录》修订时主要考虑药品临床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以及全社会的基本用药水平。
尽管目前国内呈现多种药物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药参考目录、各地区制定的“新农合”药品目录及新基本药物目录)共存的情况。但正如郑宏所透露,2009年有关部门将建立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和合理使用的制度,制定不同规模、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使用监测信息系统和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定价和医保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因此,为避免出现财政补贴难以承受的状况,有必要强调“基本”二字。
中国药学会医药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宋瑞霖曾多次指出,要对目前(2004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减肥”,“从1982年的278种飙升到2004年的2000多种,中国的基本药物目录已变相成为药企追求的目标以及富含广告效应的标识。”
事实上,对比WHO稳定在310个品种左右的基本药物目录,2004版的目录确实过于“全面”。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研究员岳秉飞也曾指出,按照WHO的要求,基本用药是300多种,我国2004版的目录仍偏多,筛选起来比较费劲,在这点上有继续加强的空间。
研究者认为,由于基本药物遴选须根据当地的疾病谱、用药习惯和临床需要,由国家、社保、个人三者共同支付(其中个人支付比例应控制在30%以下),过于全面的目录,许多地方财政难以背负这样的重担,势必影响政府对基本药物补贴的落实,进而使基本药物的筹资机制不顺畅,无法实现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的三原则——保证生产与供应、提高可获得性、提高可支付性。
据目前披露的消息,2009版的基本药物目录药品数量大大减少,预计有药品500种左右,除了300种西药外,还有近200种特色中药和民族药品。“若《基本药物目录》最终能落实,对于目前发展水平较低的基层医疗而言是好事,至少能保证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供应。”施榕补充道。
眼下,基本药物遴选的博弈还在继续,且让我们静心等待,看最终公布的《基本药物目录》会带来怎样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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