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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楼市叫卖“商业廉租房” 官方称属违规操作
-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18日 09:58
- “北京首批示范‘商业廉租房’,震撼低价入市。”有别于一般的房地产广告,近日,朝阳区三间房的唐慧公寓“创造性”地打起了“商业廉租房”的旗号。
“政府‘廉租房’什么时候能用于商业开发了?”记者探访发现,开发商所称“商业廉租房”即为政府开发的投资性租赁公寓实为子虚乌有,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表示,此蓄意偷换政策概念之举,属违规操作。
-开发商广告
主打“商业廉租房”
“北京首批示范‘商业廉租房’30平方米户型,朝阳路地铁沿线8万元/套,震撼低价入市。”本周,一条房地产短信广告引起了耿先生的注意。“商业廉租房”这一名词耿先生第一次听说,“政府‘廉租房’什么时候能用于商业开发了?”
对于耿先生的疑问,该“商业廉租房”所在的唐慧公寓销售人员王先生解释,“目前,廉租房的需求太大,靠政府有限的资金实在满足不了。所以,现在政府出地,给一定的补贴,由开发商建廉租房小区,就叫作‘商业廉租房’。”他还表示,去年2月就有媒体报道《公共租赁住房指导意见》将制订,旨在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问题:政府或企业持有一部分房源,并将这些房屋以低于市场价的方式租给特定人群。“我们这么做是有政策依据的。”
记者探访
-“商业廉租房”
无须申请可三用
昨天,记者以承租人身份来到位于朝阳区三间房定福庄小学附近的唐慧公寓,所谓的“商业廉租房”,目前乃是一个大工地。
记者注意到,此“商业廉租房”均为三层板楼,外墙还未经粉刷,只有部分楼已完成了内部装修。据王姓销售员介绍,该公寓一期有7幢楼共300套“商业廉租房”,分别有30、40和60平方米复式三种类型,租期最长可达20年,一次性付款从8万元到10多万元不等,但不可买卖。
王姓销售员说,“我们的承租对象主要针对那些既不符合保障性住房供应条件又无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夹心层’群体。”他解释,这是放宽条件的“廉租房”,目的是为满足更多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但记者发现,开发商虽打着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旗号,但对承租人身份却没有任何限制。“商业廉租房最大的特色还在于它可商用。”王姓销售员接着向记者介绍,“因为这个项目的开发属于商业立项,承租人除了可以自己居住,还可以转租。”至于转租租金,他表示,只要价格不是高得离谱,开发商一概不过问。此外,承租人甚至可以注册公司将其用作办公场所。随后,王某即刻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某位承租人的公司注册申请,“都盖了三间房政府的章了,绝对没问题。”
当记者试图让其出示可证明政府开发的文本时,销售人员却表示无任何文字说明,唯有的也是只与开发商签署的普通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其同时表示,“一旦房子出现问题,政府是会负责任的。”
官方回应
-开发商说法子虚乌有
由于唐慧公寓开发商声称是由朝阳区三间房政府开发的投资性租赁公寓,记者为此咨询了朝阳区三间房乡政府规划科。其科长回应,此举完全是开发商的自主行为,政府从未与其建立合作开发的关系。“我们所批的土地一般都是住宅立项,很少有商业性质的。”此后,记者又从唐慧公寓所在村委会获悉,开发商有可能只是租用了一处荒地,自主建房出租。
昨天,记者就此事致电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林女士表示,从未有商业性质的廉租房一说。“政府廉租房的分配形式多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她进一步解释,“目前,政府廉租房根本就没有房源,更不可能存在把整个商业公寓作为廉租房出租的。”而且,廉租房的承租人必须是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是要经个人申请、政府审核,并且通过公示才能确定的。此外,针对该开发商声称的政策依据,林女士表示,解决“夹心层”住房难的问题尚处在研究阶段,没有任何政策文件出台,更谈不上实施。
后经查实,此“唐慧伟业”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获得市建委的注册资质,其公寓的土地性质和房产资质也陷入了谜团。“该公司开发的整个项目都有可能是违规的。”林女士说,但具体信息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她同时表示,市民在租用房屋时必须要求开发商出示三证,在确认其合法资质后才能租赁,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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