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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投资保险等非主业必须向国资委报告
发布时间:2007-08-03   来源网站:people   来源媒体:中国保险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今后中央企业对房地产、金融、证券和保险业等进行非主业性质投资时,必须向国务院国资委报告。近日,国资委发布了有关通知,要求央企严格执行企业重大投资活动报告制度。
  国资委称,去年7月1日《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以来,虽然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获得完善,但是仍有部分企业投资活动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有的企业在负债率过高、超出企业财务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仍在盲目扩大投资规模;有的企业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投资股票和房地产等;有的企业进行非主业投资、境外投资、计划外追加项目和高风险领域投资活动,不按规定向国资委报告等。
  国资委要求,企业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办法》的有关规定,即企业总投资规模应控制在合理负债率之内、非主业投资规模应控制在企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合理范围之内、严禁违规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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