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业情报 > 食品 > 正文
- 食品饮料:关于白酒消费税税基调整点评
- 来源:华泰证券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4日 17:33
- 投资要点:
1、自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4月29日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到7月23日,经历了大约3个月的时间,白酒消费税税基调整事情终于尘埃落定。
2、本次消费税税基调整体现了从严征收的意图:本次税基上调的幅度略高于市场之前50%的普遍预期,其中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生产的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应选择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60%至70%范围;另外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税务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3、从消费税占白酒营业收入的比重情况来看,消费税比重在15%及以上为老白干酒、伊力特、金种子酒;消费税比重在12%及以上的为山西汾酒、古井贡酒;消费税比重在5%-10%左右的是酒鬼酒、水井坊、沱牌曲酒、贵州茅台、五粮液、泸州老窖。
4、在我们重点关注的白酒公司中,受影响最小的是山西汾酒,其次为贵州茅台,然后是泸州老窖、五粮液。从目前的出厂价和零售价差,以及市场销售情况来看,最可能通过提价消化影响的是贵州茅台;而五粮液通过加速解决关联交易,提升股份公司盈利,在一定程度上也可减弱白酒消费税的不利影响;泸州老窖控股的华西证券预计在本年度将对公司盈利有较好的贡献。
5、2009年以来,白酒龙头企业累计涨幅远低于大盘涨幅,而白酒消费税从严征收的消息自4月底出台后,也经历了市场逐步消化的过程,随着四季度白酒消费进入旺季,以及通涨预期不断增强,白酒企业存在继续补涨的动力。维持行业推荐评级。维持重点公司评级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