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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署谈税收政策与产业政策不协调:未形成合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7日 15:39
- 中新网7月17日电 审计署财政审计司负责人今日表示,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普遍未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行业、企业设置限制性条件(设置“绿色门槛”),造成一些本应关停、淘汰和限制发展的“两高”企业享受了大量税收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产业、环保、电价等政策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
据中国审计署网站消息称,7月17日,审计署向社会公告了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部门2007年至2008年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以下简称公告稿),公告反映了当前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方面还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
发言人称,从政策意图上说,税收优惠政策应体现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要求,以达到有效遏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的实现。国务院在2007年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时明确要求对“两高”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清理。审计署在这次税收审计调查中及时跟进,就此展开专门的审计调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发言人指出,目前的情况是,国家及有关部门在政策设计上,对符合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要求的行业、企业已经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和鼓励措施,如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但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普遍未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行业、企业设置限制性条件(设置“绿色门槛”),造成一些本应关停、淘汰和限制发展的“两高”企业享受了大量税收优惠,这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产业、环保、电价等政策手段促进节能减排的效果。它反映出国家有关部门在政策制定上不够协调,还未能形成政策合力。
审计调查期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对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条件作了一定的限制,但是这还远远不够。审计反映这些问题,力图促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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