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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期交所提高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水平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1日 14:00
- 上期所和大商所20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端午节”期间的市场风险控制工作,并相应调整各大品种的保证金和涨跌停板水平。其中,上期所各品种保证金水平提高至9%,涨跌停板扩大至6%;大商所各品种保证金提高至10%,涨跌停板扩大至7%。
上期所通知称,2009年“端午节”假日临近,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端午节”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作如下安排:自5月26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9%;2009年5月27日起,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6%。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如果6月1日未出现停板,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如下: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大商所则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作如下调整:自5月26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10%,涨跌停板扩大至7%。自6月1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7%,涨跌停板恢复至5%;黄大豆2号和玉米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5%,涨跌停板恢复至4%。
两大交易所要求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提醒投资者及时调整持仓结构,做好相关合约的交割准备,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价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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