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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法签署第十个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议定书
- 来源:中国能源网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2日 14:31
-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昨晚宣布,中法将以第十个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议定书的方式继续进行合作。
昨日,中国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陈求发和法国原子能委员会主席贝尔纳·毕戈签署了双方第十个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议定书。
议定书指出,自1982年11月22日签署第一个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议定书以来,中法双方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合作。鉴于双方对以往的合作及其执行感到满意,同意以第十个和平利用核能合作议定书的方式继续进行合作。议定书分为合作方针、合作领域及专门协议、合作方式及经费、保密责任和工业产权保护、语言、期限等六部分。
议定书商定,双方将在核反应堆和放射性废物管理、核燃料循环后端、可控聚变、核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等领域加强合作。议定书有效期三年。
据陈求发介绍,在多边领域,中国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技术、核安全、防核扩散、人力资源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合作,并积极参与了第四代核能合作论坛、国际热核聚变堆、全球核能合作伙伴计划等重要国际合作项目,为推动国际核能界共同研发下一代核能技术做出了努力;在双边领域,中国与美国、俄罗斯、法国、欧盟、巴基斯坦、埃及等2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订了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协定,并在核技术开发、核燃料供应、核设备制造、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了互利务实的合作。中国还在确保和平利用的前提下,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核能发展提供设备、技术和人员方面的支持。
“应该说,中国过去20多年开展的国际核合作,为中国和世界核能的发展做出了贡献。”陈求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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