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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策"叫板"政策 保定一违章建筑敲政府竹杠
-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03日 09:49
- 河北省保定市北市区七一东路高速引线边有一家绿萝湾酒店,这家酒店2004年以租代征占用集体土地建设餐饮项目,当年就被认定为违法占地并立案调查。在此后的七一路高速引线景观改造、“三年大变样”等多次拆违中,绿萝湾酒店明明被列为违章建筑。五年来几任领导经手此事,不仅仍未拆除,反而敲政府竹杠,索要高额拆迁补偿款。
2005年3月,保定市对七一东路高速引线进行拓宽改造,涉及到违章建筑绿萝湾酒店。保定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两次给市政府打报告,要求拆除绿萝湾酒店。时任保定市副市长石小琢分别批示了“同意”和“必须尽快解决”。然而,绿萝湾的拆迁工作不仅没有进行,而且一搁就是五年,原本看上去很简单的事却变得相当复杂。从保定市、北市区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往来文件中可以看出,某些部门和主管领导对待绿萝湾问题的态度,立场不坚定,随着市、区双方的博弈,不断出现变数。
“嘴硬”的区建设局 “暧昧”的市建设局
2007年4月11日,保定市建设局在给北市区政府的函中说:“目前工作重点是需拆除被市、区两级拆违指挥部列为违章建筑的绿萝湾酒店。为加快工作进程,请北市区政府在今年即将开展的拆违战役中,先予以考虑绿萝湾酒店的拆除问题。”针对这封函,北市区建设局不但避开绿萝湾是违章建筑的本质问题,而且堂而皇之地将绿萝湾当作合法建筑请评估公司予以估价,从而将了保定市建设局一军。7月24日,北市区建设局在回复函中说:“经过对绿萝湾进行现场勘测、调查,并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总价约为231万元,其中地面以上建筑及附属设施约为156万元,土地总价约为75万元。”并要求市建设局尽快拿出意见。但是,《河北省拆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违章建筑和超越审批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就在这个时候,保定市建设局对绿萝湾的立场发生了变化,一改以前将其定性为违章建筑的态度,采纳了北市区建设局的意见。2007年8月13日,保定市建设局在给市政府的请示文件中说:“经过北市区建设局现场测算勘察,确定拆除绿萝湾部分建筑物900平方米,征地1.8亩,需补偿安置资金231万元。为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建议市政府考虑此部分安置资金的落实,尽快解决历史问题。”北市区建设局在报告中引用绿萝湾的法人代表带有威胁性的语言向上级部门施压,称“政府对加油站给予拆迁补偿,单拆我的,东西两侧都不拆。如果建加油站使我无法经营酒店,我也不想活了。等加油站建好后,我把它炸了”。时任保定市副市长曹汝涛对此采取了谨慎态度,于9月10日批示:“请城建处了解情况,提出意见。”
矛盾的市政府办公厅 态度模糊的主管副市长
保定市政府办公厅根据曹汝涛的批示,在一番调研后,在2007年10月14日提交给市政府的报告中说:“要拆除绿萝湾违法建筑,拆除工作由北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无偿拆除。”在此,保定市政府办公厅的态度很明确,绿萝湾就是违章建筑。曹汝涛10月29日明确批示:“要尽快启动拆迁、安置工作,早日安置到位。”
可是到了2008年的1月2日,保定市政府办公厅在给市政府的请示中,一改之前对绿萝湾的定性,只字不提绿萝湾是违章建筑,认为“绿萝湾的部分土地,其地上附着物的拆除也应进行补偿”,并要求北市区政府与市建设局共同提出意见,批准后,由北市区负责拆除。1月3日,曹汝涛批示“同意”这样的拟办意见。
到了1月16日,北市区建设局借机委托评估公司对绿萝湾再次进行评估,“由于地价、物价上涨,评估总价上升到267万元,其中地面以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约为186万元,土地总价约为81万元”。并称,在这里改扩建加油站可能存在前面提到的重大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望政府引起高度重视,谨慎处理。
2008年1月28日,保定市建设局在给市政府的拆迁绿萝湾所需资金的请示中说:“拆除绿萝湾饭店建筑物约900平方米,征地1.8亩,经评估测算所需拆迁、征地补偿资金231万元。”对于这份请示,副市长曹汝涛等有关领导只圈阅了一下,没有拿出具体意见。
绿萝湾拆迁“石沉大海”
2008年11月曹汝涛离任,由现任副市长赵常福主管城建工作。对于绿萝湾问题,赵常福于同年12月6日批示:“这样普通的一件事,竟拖了四年之久,且几任领导经手。”他还让有关部门形成一个权威报告给他。12月24日,保定市政府办公厅提交给市政府的报告中再次指明,绿萝湾生态园“属违法占地、违章建筑”,并建议市政府,责成北市区政府负责拆除绿萝湾生态园违法建筑,拆迁费用由北市区政府与绿萝湾生态园进行协商。
到此为止,绿萝湾拆迁问题如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下文。如今绿萝湾酒店依然毫发未损地正常营业。对于这个问题,保定市拆迁办有关负责人说:“绿萝湾周围的建筑该拆的都拆了,绿萝湾成了我们拆迁工作的一个痛点。这件事历经多年,几任副市长批示了很多,就是在政策落实上卡了壳。其中一些情况我们不便多说,也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而北市区建设局副局长崔均起称,“北市区没有接到市里要拆绿萝湾的通知,也不知道上级有什么指示。绿萝湾的抵触情绪很大,不拆绿萝湾是为了保民生”。
根据记者调查的材料,绿萝湾早就被认定为违法占地和违章建筑。2004年9月,保定市北市区国土资源局认定绿萝湾所占用土地属于违法占地,并立案查处,绿萝湾负责人因此被依法拘留过。2006年7月,绿萝湾被列入保定市《北市区违法建设统计表》,并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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