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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医改方案传出利好 众药店重拾信心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日期:2009年03月23日 16:47
- 生意社3月23日讯 截至3月18日(之前有媒体报道称新医改方案最终稿将于3月18日出台,但随后卫生部指该报道不实),虽然新医改方案最终稿尚未浮出水面,但其中的关键部分却早已经在媒体上“传”得沸沸扬扬。而对于零售药店来说,最令人惊喜的部分,莫过于那一句——“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2008年10月,《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的时候,零售药店的心情与眼下相比可谓截然不同。“‘意见稿’对于零售药店来说几乎全部是利空,如果照此实施,对于深受政策左右的药品零售行业来说无异于毁灭性的打击。”当时,一位业内人士悲观地对记者说。实际上,几个月来,类似的悲观论调在业内时常有人提起,甚至有业内人士对药品零售行业的未来不抱希望……
但3月17日,当记者打电话给多位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时,大家的心情仿佛一下子好了起来。电话中,哈尔滨宝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办公室总监韩莉娟兴奋地说:“我刚看到报道,说公立医院门诊药房要改制为零售药店,这对药品零售行业来说意味着有了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可真是个好消息。”
面对医疗机构这个竞争对手,药品零售行业一直希望能公平地与之展开竞争。“然而,当这个曾经近似于奢望的希望,在长久以来看似遥不可及之后突然有可能变成现实的时候,又难免让人有些措手不及;也让人担心是否‘高兴得过早’。”一位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有些不敢相信。
对此,北京嘉事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许帅表示理解,“零售药店遭受不公平市场竞争的时间太久了。”他说。一方面,密码处方等人为阻碍让处方难以从医院外流,成为药店处方药销售的瓶颈;另一方面,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实行药品价格零差率销售,差价由国家补贴,又让药店面临不公平的价格机制。
这就让零售药店对未来的信心越来越勉强。而当“意见稿”最终让业界变得更加绝望的时候,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老百姓医药公司董事长谢子龙等业内人士的奔走呼吁,终于让决策者听到了业内的声音。新医改开始向着有利于药品零售行业的方向转变。“至少目前看起来是这样。”一位业内人士说。
谈及公立医院探索门诊药房改制,一位医改方面的专家认为,就是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是这样,社会药店与门诊药房改制成的零售药店可能仍将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因为药房托管后,医院、医生同样可以和原门诊药房改制成的药店继续“协作”,比如通过密码处方、电子处方等方式指定或暗示患者到门诊药房改制成的药店购药。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公立医院的门诊药房是否能与医院和医生彻底‘脱钩’。换句话说,就是医院门诊药房是否能成为真正的零售药店。”一位业内人士认为,“门诊药房只有与其他社会药店完全一样,不再享有任何‘特权’,才会有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才能通过市场竞争使药价趋于合理,给百姓带来实惠。”
此外,“医保资格”是药店遭遇的另一个不公平。据了解,目前北京3000多家药店中,医保定点药店不足100家,平均每个区县还不到10家;2006年,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规定,距离200米以内只批准一家医保定点药店……无疑,能在医保基金中分得一杯羹的药店只是极少数。更何况,这些少数的幸运儿即便拥有了医保定点资格,也并不见得就能得到“油水”。比如,河北石家庄等地“医保定点药店不得销售非药品”的规定,就让医保定点药店在受益于医保定点资格的同时,不得不放弃“多元化经营”带来的利润。
谢子龙曾表示,应该增加医保定点药店的数量,凡是合法的、有处方药销售权的社会零售药店,均应被确定为医保定点药店。一旦医保定点资格放开了,药品零售市场的竞争机制才会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也才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期盼已久
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有望改制为零售药店,市场竞争趋向公平,药店可能成为药品供应的主要角色。对此,有业内人士及消费者提出几点忧虑。其一,药店的药品质量是否能保证?其二,一旦出现用药问题,诊断疾病的医生和配药的药店会不会互相“踢皮球”,最终导致消费者投诉无门?其三,药店的药学服务能力能否满足需求?
“保证药品质量是对药品零售企业最起码的要求。” 安徽百姓缘大药房总经理周双才说。据了解,从2006年7月到2007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药品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假药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4月8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颜江瑛表示,我国对假药的严厉打击使得市场得到很好净化。她同时强调,只要在正规的药店购药,药品质量都是有保证的。
其实,随着近年来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一些知名连锁药店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成为药品质量的保证。在北京金象大药房西单店,一位正在选购保健品的刘女士说:“在金象这样的大型药店买东西,还不就是图个放心,起码没假货。”
至于医院与药店的责任,一位业内人士认为,其实不必为此过多忧虑。医院和药店各司其职在国际上早有先例,一旦发生用药问题,双方的责任也不难分清。比如,如果是因为医生开错处方引起用药问题,则由开方医生负主要责任,配药的药店承担审方不严的次要责任;如果因为售药过程失误或因为药品质量引起用药问题,则应追究药店以及生产企业的责任。
谈及药学服务能力,一位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坦承,零售药店确实还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驻店药师需要不断强化审方能力,以适应新医改的趋势等。“零售药店要在药品供应体系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提高药学服务水平是永恒的主题。”周双才说。
另外,零售药店和药师的重要作用也不仅仅局限于为百姓提供质优、价廉、合理的药品。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能充分发挥驻店药师指导慢性疾病患者合理用药及综合预防咨询的作用,治病于未然,就可以在提高国民健康水平的同时降低社会医药费用的支出。
不必多虑
几个月前,“意见稿”刚刚发布,就有业内人士提醒,今后药店仅仅依靠“卖药”恐怕难以维持生计,多元化经营将是药店的惟一出路。
但是当利好趋势显现时,业内对药品业务很快又充满了信心。“尽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行可能会给药店的药品销售带来一些影响,但全民医保推进催生的市场扩容应该会更多地拉动药店药品的销售。”周双才说。同样,韩莉娟认为,农村市场的扩容,将给经营状况不算理想的农村药店带来希望。
随着药店经营药品的信心开始恢复,多元化经营不再被看成是惟一的活路,但却仍然是很多药品零售企业关注的焦点。“多元化可不是稳赚不赔的,企业要面临很多风险。”一位业内人士说,“比如,在医保定点药店不许销售非药品的地区,药店选择多元化就意味着放弃医保定点资格;另外,找到适合多元化经营的人才也并不容易,仅仅是跨行业采购就给采购人员带来不少困难;再有,多元化还将对药店的资金流和物流提出更高要求……”
此外,韩莉娟认为,具体选择怎样的多元化经营方式也要谨慎。比如一些快进快销的产品虽然能带来短期利润,但可能会给药店的品牌带来负面影响。据了解,为了避免潜在风险,云南鸿翔集团开展多元化经营时就注册了新的商号。
风险是不少,不过显然没有挡住零售药店开展多元化经营的热情——药妆进入了越来越多的药店;冰爽茶、矿泉水、口香糖、牙膏等食品、日用品也早已走上了很多药店的货架和柜台,现在,反倒是“只卖药”的专业店屈指可数了。
“其实开展多元化经营,人、财、物这些问题企业都可以解决。”石家庄一位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说,“关键是政策的支持。我们希望医保定点资格和多元化经营可以兼得。”他直言不讳。对此,韩莉娟的话似乎让人看到了新的希望,据她透露,哈尔滨市医保部门目前正计划将药店销售的食健字号产品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这个消息,让人们似乎看到了一些“绑绳”松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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