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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服务应该体现优质优价原则
发布时间:2008-02-25   来源网站:cheaa   来源媒体:新浪科技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SB/T10349—2002《家用电器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行业标准和SB/T10368—2005《微型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维修服务部等级评定规范》行业标准,经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组织成立的全国和地方等评委以及国内外领先企业等评机构的大力推动,取得显著效果。截止目前,全国已有上千家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部通过了相应的等级资质评定。
  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检〔2379〕号《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6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中的第六条明确:“为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经家电维修协会评定等级的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在明码标价时还应当标注资质等级”。同时提出,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部资质等级不同,收费标准也应该不同。
  今年,协会出台了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收费价目表参考格式,明确提出要分不同等级收取维修服务费。协会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是有价值的,顾客要为优质服务买单。这表明,维修服务部资质等级不同,收取的服务费也不一样,等级越高,收取的服务费也越高,就象顾客购买商品,质量越好,价格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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