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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举推进国内增值业务市场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07-09-17   来源网站:SPForum   来源媒体:中国电信业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全国纠风工作会议提出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价格欺诈、消费陷阱、霸王条款’等方面的问题,在电信服务行业主要集中在SP业务领域。”蓬勃发展的增值产业似乎也越来越成为一个“争议”角色:一方面,增值服务市场的日益繁荣为提升用户ARPU及促进信息通信产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另一方面,由于增值业务企业数量庞大,规模普遍偏小,资质良莠不齐,一些增值业务企业存在着缺乏长远考虑、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随着网络、技术、应用的日益升级,这一“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而作为“矛盾”冲突中最直接参与者的运营商、增值服务商及政府监管部门,更需要明确定位,坚定立场。
  运营商:独乐乐更须众乐乐
  随着增值产业的不断发展,基础运营商在产业链上一步步扩张,这一点无可厚非。提升控制力是必需的,因为只有控制力不断提升才能促进增值业务乃至整个产业更有效、更有序地发展,但是控制不等于封闭,控制是在开放原则前提下的控制,尤其对于信息通信业这样一个技术与需求双轮驱动的产业而言,信息通信技术的进步以及用户需求的不断提升,决定了新型产业链必然是开放性的,没有开放就没有发展,因此运营商在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时要坚持开放原则,否则会遏制SP、CP的创新积极性,最终导致产业发展受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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