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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证券第一案尘埃落定 6800余名原告接受调解
发布时间:2007-09-12   来源网站:sohu   来源媒体:中国新闻网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历经四年零七个月,全国证券第一案——东方电子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尘埃落定!2007年9月10日,记者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除了不适格原告(不在赔偿范围内的,已经撤诉)和因资料不全的100多名原告(将就现有的电子信息进行赔偿)之外,其余6800余名原告全部接受了调解。
  “东方电子案”多项第一
  “为正确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规范证券市场民事行为,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和审判实践,于2003年1月9日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并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2003年2月8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曹小妹等七名股民诉烟台东方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案,这是该规定施行后全国第一起上市公司高管因犯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被判刑而提起的诉讼案件,也是“东方电子案”的第一批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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