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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特别国债四特别 慎学日本
发布时间:2007-07-04   来源网站:phoenix   来源媒体: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袁东中央财经大学教授
  围绕本次“特别国债”的“特别”之争,无非就是为了转变外汇储备管理经营方式,为了更加积极地管理一部分流动性要求不高的外汇储备,进而将这部分外汇储备转到国家外汇投资机构中而已。既然这是核心与最终目的,如果本着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行事,那么,由央行将其持有的这部分外汇直接委托给国家外汇投资公司,不就可以了吗?
  特别者,不一般也,即不按一般程序办理,或者简化程序,甚至不走程序。问题是,“特别”得有助于增加国民福利,至少不能只是为了少数非弱势团体的利益。如果达不到如此效果,那重大“特别”政策,可真得谨慎再三。而且,即便能有较好效果,如果经常“特别”,也可能收一时之效,未见得长期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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