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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有望今年出台
发布时间:2007-04-11   来源网站:sohu   来源媒体:新闻晨报   点击次数:
【文章简介】
  记者昨天了解到,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有望今年出台,将强制要求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消费者在这个“寿限”内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责任。
  许多家电企业明确规定,若干年后将不再提供零配件。而在我国,几乎还没有厂家在说明书中标注家电的“保质期”。我国将出台的《细则》规定的家电寿命则要比国际惯例更短些,如电冰箱12年、彩电和洗衣机8年。全国家电标委会专家介绍说,家电最短“保质期”的限定条件是在一般家庭的平均使用强度下。也就是说,长时间停用和超强度的使用都属于极端特例,不在《细则》考虑范围之内。而和国际惯例有差距是由于考虑到国内厂家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与国外仍存在差距。
  对于消费者提出“会否存在厂家故意将‘寿龄’标低,以便加快更新换代速度”的问题,沪上家电行业人士认为,如此做法适得其反,因为自称“短寿”的家电将难以获得消费者青睐。而在《细则》施行后,厂家可以自行延长家电的安全期限,但就要因此多承担更多的责任,因为“寿限”内正常使用而造成的漏电、起火等安全事故,厂家将承担所有责任,所以厂家也会比较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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