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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
- 来源:杭州网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1日 17:29
- 生意社9月1日讯 昨天,浙江省物价局公布了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其中,医用卫生材料收费、医疗设备检查、化学检验收费和药品价格将成为重点检查对象。
浙江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介绍,9月起,全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以及与药品和医疗服务有关的部门和收费单位从2008年7月1日以来发生的价格和收费行为,都将成检查对象,对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检查还可追溯到上一年度。
今年7月20日,浙江省物价局曾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200多项医疗服务的政府指导价进行调整。这些调整、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都将被列入检查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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