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业情报 > 家电 > 正文
- 以旧换新运费补贴出台 最高可补50元/台
- 来源:北京商报 发布日期:2009年09月01日 11:57
- 家电以旧换新启动后的最后环节——回收企业运输补贴标准已正式出台。据财政部制定的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办法,回收企业向拆解企业交售旧家电按照旧电器的尺寸、型号以及运输距离,每台最高补贴50元。
“家电以旧换新运费补贴”是指家电以旧换新试点城市中,回收企业从消费者手中收购废弃旧家电,然后集中运至拆解处理企业后运输费用的定额补贴资金。
根据补贴办法,回收企业将收购旧家电销售给拆解处理企业,向拆解处理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发票要注明交售旧家电的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等信息。拆解处理企业代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直接垫付运费补贴。
此外,回收企业申报补贴时应当提供以旧换新凭证、销售旧家电的发票等资料。运输费用补贴金由拆解处理企业逐月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资金与家电以旧换新的其他来源一样,由中央财政和试点省市财政共同负担。中央财政负担80%,试点省市财政负担20%。
财政部要求,试点省市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回收企业、拆解处理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发现,除追缴补贴资金外,还将通报批评、取消资格。
按照运费补贴标准,21英寸旧电视最低补贴20元,冰箱、洗衣机等大件旧家电的补贴金额较高,运输距离超过150公里的,最高补贴50元。
具体的运输费用补贴办法落实后,将提高中标回收企业上门回收的积极性,以旧换新政策的实际市场拉动作用也将很快显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