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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镇银行能否促进农村金融走向新天地
-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7日 11:48
- 村镇银行正在成为我国农村金融的一个新亮点。自2007年3月第一家村镇银行开业到今年6月底,100家村镇银行像星光一样闪耀在农村大地,其中多数分布在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低、金融服务不充分的村镇。同时,银监会已计划于2009年至2011年在全国设立1027家村镇银行。
村镇银行能否发展成一个既能盈利、又有效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新模式?它能否有效促进目前尚不完善的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村镇银行将利用怎样的方式扩大规模、扩张业务领域?束缚其有效发展的“绳索”又是哪些?越来越多的目光正在关注着村镇银行的发展。
多种资本“进驻”100家村镇银行
2006年底,银监会开始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实行资本放开和机构放开,允许民间资本和国外金融资本等社会各类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允许新设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2007年3月1日,由南充市商业银行发起、多家民营企业参与的第一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挂牌开业。由10余人组成、注册资本仅200万元的惠民村镇银行,可谓当时中国最小的银行。
按照资本放开和机构放开的准入政策,村镇银行在发展中走出了一条资本来源多样化的道路。银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100家村镇银行中,有80家由地方中小银行发起设立;14家由国家开发银行、国有银行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发起设立;6家由外资银行发起设立。
“中资银行多由一家银行发起、多家公司联合设立,外资银行则均为独资设立。目前,村镇银行已初步形成资本构成多元、民间资本过半的局面。”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
2008年下半年开始,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南京银行等着手在农村地区筹建和开设村镇银行。2008年8月,农业银行发起设立的湖北汉川农银村镇银行开业,开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开设村镇银行的先河。
外资银行方面,2007年12月汇丰在湖北随州设立了第一家村镇银行。随后,重庆大足、福建永安、北京密云、广东恩平等村镇银行相继开业。渣打银行在内蒙古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也于今年2月开业。
与此同时,银监会已为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打开大门,规定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转制为村镇银行。这表明,一旦时机成熟,条件达到,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将来会转为村镇银行。来源多样的民间资本,将会占村镇银行更大比例。
“有利可图”与破解发展瓶颈
村镇银行备受瞩目的一个方面,是它究竟能否盈利。面对市场潜力巨大、金融服务稀缺的广大农村金融市场,能否盈利成为村镇银行持续发展、服务“三农”的一个关键。
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包括100家村镇银行在内的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31亿元,贷款余额98亿元,累计发放农户和中小企业贷款分别为55亿元和82亿元。多数机构已实现盈利。
“建设村镇银行为缓解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为农村金融注入了新鲜血液,对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有积极影响。”九江银行董事会秘书、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董事黄朝阳说。
据了解,已实现盈利的村镇银行多为第一批试点时所开设。一般而言,银行刚开设时,由于投入较大,很少能赚钱。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何自云表示,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主要是农民很少有担保品,可供抵押、担保的财产不多并难以变现,而且也没有个人信用的保障,发展农村金融市场必须解决这一风险问题。
黄朝阳认为,村镇银行在现阶段仍存在很多局限性和发展瓶颈,比如资本规模偏小,抗风险能力弱;面对农村市场,经营系统性风险较高;社会认知度低,业务拓展缓慢;与商业银行网点林立相比,机构网点独处的村镇银行给人感觉低下三分;支付系统不畅,对外结算受限;金融产品单一,营销渠道不畅。
此外,村镇银行作为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发展过程中自然以盈利为目的,选择金融市场相对发达的地区,这是商业银行追逐利润的天性。如何引导其前往金融市场发展薄弱的地区,真正有效解决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也成为一大难题。
在农村地区开展金融业务的运营成本高,经营风险大,收益周期长,经营利润率低。要使村镇银行既能盈利发展、又能有效服务“三农”,必须有效地破解仍然存在的局限和发展瓶颈。
业内人士认为,当前村镇银行处经营初期,需要财税、央行和监管政策进一步支持,以促进其健康发展。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研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税收优惠、2010年至2012年监管费免征等问题,争取及早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挂钩”政策促村镇银行“西征”
为重点解决农村地区银行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空白、竞争不充分的问题,以实现农村金融服务全覆盖的目标,银监会对村镇银行的设置,要求实施“东西挂钩、城乡挂钩、发达与欠发达挂钩”准入挂钩措施。
即主发起人在规划内的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市辖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中西部地区实行1:2挂钩,主发起人在这些地区没有分支机构的可设分支机构;在东部地区规划地点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中西部地区实行1:1挂钩,主发起人在这些地区没有分支机构的可设分支机构。
按照银监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全国计划设立村镇银行1027家,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以及国定、省定贫困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
虽然目前村镇银行的发展,尚不足以彻底改变农村地区金融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的现状,但是无疑为农村金融注入了新鲜血液,在一定程度上有效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外资银行携带经验和实力而来,并深入到乡镇,东部地区银行“西征”过程中,也必定会给西部农村金融市场带来管理经验和有效竞争。
与此同时,农村市场广阔、潜力巨大,许多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仍然颇高。一位发起设立了2家村镇银行的商业银行高管说:“虽然目前的盈利并不可观,但考虑到9亿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前景非常好,所以我们积极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开拓农村金融市场,为日后占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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