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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电博弈彩电商:网络电视会否重演盛大盒子
-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日期:2009年08月05日 12:01
- 一边是高清下载、在线欣赏音乐、一键轻松上网的“互联网电视”成为彩电厂家宣传的重头;另一边则是各大电视台忧心观众将被再度“分流”、影响收视,广电总局正在对互联网电视密切关注、酝酿出台监管政策。广电的产业监管政策与厂家的市场化策略之间的博弈大幕已经拉开。
有厂家昨日向本报透露,广电总局近期已组织多家彩电企业召开内部沟通会,“广电总局一是担心‘互联网电视’的推广,会因为信息源混乱致使内容良莠不齐;二是很多高清电影、连续剧的下载,涉及到版权问题。更重要的是,电视台对互联网电视敌意较重,认为会影响收视,要求广电加强监管。”
业内消息称,广电总局对互联网电视的监管条例即将出台,近期可能颁布。但TCL、创维等多厂家表示,目前暂未收到具体监管要求。
广电态度游移:从严还是从紧?
随着TCL与迅雷联手、创维推出酷开电视、海尔携手新浪、海信结盟搜狐,互联网电视浪潮汹涌。借互联网电视之名,家电厂商正试图把那些远离电视、钟爱电脑的人群重新拉回到电视机前,他们打出的口号是,“让互联网时代的液晶电视变得更加娱乐。”
“互联网电视内容丰富的优势让传统电视台非常忌惮,等于是直接把电脑搬到了客厅里。”有与彩电厂商合作的互联网企业透露,由于电视台深怕互联网电视分食蛋糕;加之互联网内容良莠不齐、版权纠纷等问题,广电总局出台监管措施已是必然。
据悉,搜狐、新浪和迅雷等主要互联网电视内容提供商已被相关部门“打过招呼”。
此外,广电总局也分别向山东广电、广东广电、四川广电等地方管理机构发文,要求对本地电视机生产企业推出的互联网电视机进行密切关注及调研,以为总局制定后续相关政策作参考。
有彩电厂家透露,公司与广电部门也就互联网电视问题沟通过数次。但目前,广电总局各司对监管松紧尺度亦意见不一。部分人士认为,互联网电视与当年“盛大盒子”是类似的装置,在内容上难以监管,且存在版权纠纷风险,更为重要的是,其对传统电视台的收视率和收入可能造成冲击,因此力主从严监管。
但也有广电人士认为,在国家广电总局推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和双向改造的过程中,不少彩电厂商一直是其密切合作的对象,所以对于其参与具有应用技术创新的互联网电视的态度应该有所考虑。
厂商坚定:互联网电视势不可当
广电总局的微妙态度,让业内忧虑“互联网电视”或重蹈当年“盛大盒子”的覆辙。
2005年,盛大推出代表其家庭网络战略的“盛大盒子”,可以在电视上点播、下载互联网内容;但次年即被广电总局叫停———广电总局函件称,凡是未获得许可证而把互联网内容搬上电视机的行为,均在被叫停之列。
但TCL人士表示,彩电企业推“互联网电视”,只是在原有电视基础上增加了一个功能,其性质与“盛大盒子”并不同。而T C L“互联网电视”也主要集中于高清大片的在线播放和下载,并不注重网页浏览功能。目前,T C L推出了三大系列几十款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在公司液晶电视整体销量中至少占20%以上。”
“电视就是电视,在结合了互联网之后,它依然是电视,试图把它打造成为一个类PC化的电视,这已被证明是行不通的”。T C L多媒体中国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李璐坚持认为,用遥控器来输入网址去浏览网页新闻之类的行为,是很麻烦的一件事,并不符合用户习惯。
而创维人士则透露,创维酷开电视已占公司液晶电视销量的大半江山。而酷开电视的后台支撑,是 创 维 和 朗 科 成 立 的 合 资 公司———酷开网,目前该网站有2000多部高清电影可供收看。
“酷开网的内容来源有两部分,一是自己购买版权的内容,二是与土豆、迅雷等网站内容商合作,集成他们的影音资源,成为地道的电视内容运营商。”创维集团副总裁杨东文强调,“网络电视一定是趋势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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