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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药监局:各地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 来源:中国医药报 发布日期:2009年07月15日 15:33
- 生意社7月15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积极采取措施规范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山东省成武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内采取业务骨干指导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全局人员全面系统学习了国家局《关于规范药品购销活动中票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对外组织业务骨干对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将通知印发给各药品经营企业,重点讲解了企业内部应该如何建立完善的药品购销票据管理制度。
甘肃省临泽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必须主动向供货方索要税票。到货验收要依据税票所列内容对照供货方销售出库单进行验收,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确保票、账、货相符。药品零售企业购进药品必须验明税票、供货方销售出库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数量,核对一致后方可作为合格药品入库或上架销售。该局还将企业票据管理同年度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加大违规曝光力度,引导企业加强自律。
福建省莆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立了药品购销票据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强化监管“辖区责任制”。该局检查医药机构及经营企业82家,发出整改通知书6份,查处了未按照规定规范票据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注销了11家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对1家批发企业、1家零售药店分别给予停业整顿30天及10天的处罚。
河南省武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药品购销票据专项检查中,对不能提供购进药品合法票据,又无供货企业随货销售清单的企业,按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查处;对虽有供货企业药品销售清单,但不能提供合法票据的企业,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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