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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流通时代第一要案”百余投资者获赔400万
-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2日 16:13
- 在杭州中院的调解下,杭萧钢构虚假陈述赔偿纠纷127件系列案件中的118件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今年6月30日前,杭萧钢构将在原告诉讼请求的基础上按照82%的比例以现金形式向118位原告分别支付赔偿金额共计400多万元,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至此,这起被称为“全流通时代第一要案”的投资者索赔案终于结案。
杭萧钢构索赔案的代理律师共五位,代理律师薛洪增告诉记者,到昨日为止,还有9名投资者没有参与调解,其中7名原告由于股票卖出时间早于虚假陈述揭露日而无法获得赔偿,已同意撤诉。剩下2名当事人由于原被告双方计算方法争议较大,选择了本周三上午在杭州中院进行开庭审理。
深圳的黄女士是杭萧钢构索赔案的原告之一,她于2007年4月16日在19.7元的价位买入了5万股杭萧钢构,当年4月30日在14元的价位卖出,累计亏损了28.5万元。黄女士告诉记者,最开始投资者和代理律师商量的赔付比例是90%,但杭萧钢构方律师提出70%的赔付比例,最终82%的赔偿比例还算满意。
“按照这样算的话,我可以拿到23万元的赔偿,但是这个案子拖得时间太长了,如果不是这么多投资者起诉的话,估计很难获得赔偿。” 黄女士说。
事件回放
2007年初,杭萧钢构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344亿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受此影响,从2007年2月12日到6月12日,杭萧钢构股价从4.24元暴涨至31.58元。杭萧钢构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合同信息,并作出了误导性陈述。同年4月30日,杭萧钢构被证监会处罚40万元。
当年7月,投资者向杭萧钢构提起索赔诉讼,但之后由于在“虚假陈述”认定方面原、被告存在较大分歧,两年时间里经历了“暂停受理”、“中止诉讼”、“恢复受理”等波折后,方才进展到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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