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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泰专利案背后"暗战" 赔付额从50万涨到3.35亿
- 来源:钱江晚报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07日 11:35
- “我们跟施耐德,已经打了10多年官司了,他们最早对我们的一项起诉在1995年,后来陆续在德国、意大利、法国等地对正泰多个产品提起20多项专利诉讼。”正泰集团副总裁徐志武告诉记者。
总部在温州的正泰公司是中国输配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名列中国民企十强。施耐德电气公司总部在法国,名列全球五百强。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是施耐德公司在中国注册的合资企业。
2005年年底,一直处于防御方的正泰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实力进行反击。次年7月,正泰对施耐德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判决施耐德赔偿正泰50万元人民币。
正泰集团副总裁徐志武说,他们小心地准备证据,“首先组织专家分析,施耐德公司有没有产品落入我们的专利保护范围。结果是:有!”
为谨慎起见,他们把相关产品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那里,确认有效。接下来,正泰又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确定对方产品中的确使用了正泰的专利技术。
侵犯专利权的证据是有了,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庭长周根才分析,正泰当时还缺“施耐德因侵权获利的数额”。
“如果缺乏损失金额数据,法院只能按规定判最低5000元最高50万赔偿金。”
正泰当然无法从施耐德那边得到“获利”的数据,也无法证明自己“损失”多少,所以,眼看最高也只能得到50万赔偿了。
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正泰代理律师向法院递交申请,希望法庭作“施耐德获利”的司法鉴定。
一般来说,“获利”由“侵权物的营业利润率”和“侵权产品数量”相乘得到。
为了得到这两个数据,鉴定人员费了不少脑筋。
在施耐德公司的电脑里,鉴定人员搜索到了一份财务数据,其中刚好有产品销售额等资料。数量被找到了,但利润率有多少呢?
施耐德没有提供相关资料。鉴定人员只好找当地税务机关,从那边得到了施耐德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产品利润率。
从“利润率”和“销售额”,法院确认了施耐德因侵权而获利的金额。一开始不明确的这个数字,定在了近3.35亿。之后的判决依据此数字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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