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行业情报 > 经济 > 正文
- 基金"分红门"引发各方争议 律师挑战不分红基金
- 来源:北京日报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2日 11:10
- 昨天,5只基金同时发布分红公告。据天相投顾统计,今年以来已有36只偏股型基金实施分红,密度陡升。与此同时,引发市场争议的基金“分红门”目前尚无进展,准备挑战不分红基金公司的律师张远忠昨天告诉记者,仍没有收到任何来自南方基金的答复。
张远忠近日向南方稳健成长2号的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同时发函,追讨截至2007年末合计97.35亿元的可供分配份额收益。而南方基金也因此成为第一家由于不分红可能惹上官司的基金公司。
对此,南方基金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已看到了这份律师函,目前公司正在对运作情况进行自查。
“开放式基金分红只是基金公司的一种营销手段,对普通投资人没有任何意义!”一位基金经理表示,假设一份净值1元的基金涨到3元,分红分掉1元,这1元“红利”现金会全部回到基民的账户里,而基金的净值回归到2元。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基民自己的钱从左手转到右手”,分红后实际上基民的总资金没有增加一分钱。
新入市的基民往往习惯购买净值低的基金。因此,对很多基金公司而言,通过分红降低基金净值,就成了吸纳基民资金的“有效营销手段”。德圣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表达得更直接:在许多基民自己缺乏赎回主动性的情况下,现金分红实际上是基金公司代替投资者进行了部分赎回操作。
江赛春认为,基金分红对投资者的影响,取决于分红前后的市场状况。如果分红之后股市出现下跌,基金净值出现下跌,那么现金分红的部分就避免了随后的损失,对基民是有利的。但如果在分红后基金净值仍然在上涨,那么现金分红就无法享受到后续的净值上涨收益,对基民不利。“在市场波动较大时,基金投资者适度的灵活主动非常必要。”江赛春说。
江赛春透露,最近证监会针对基金分红中出现的合同约定模糊不清可能引发的分红问题,专门出台了基金公司分红实施指引,规范了基金分红中存在解释不清的模糊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