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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建议制定综合的金融服务法
-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2日 10:51
- 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向中国证券报独家提供的报告指出,改革现有的金融法律制度迫在眉睫,应在修改或废除现有的银行法、保险法、信托法、证券法、投资基金法的基础上,制定一部综合的《金融服务法》或《金融商品发行和交易法》。
报告认为,有必要研究建立中国统一的大金融监管体制,对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领域实施统一监管。
报告指出,日本安静而巧妙地避开由美国华尔街爆发席卷全球的金融海啸,其中既有机缘巧合,但更多是一些必然因素。过去十几年中经历的重重危机给日本金融机构以深刻教训。从业界到政府,从观念到法律基础,都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从而增强了其对泡沫经济的免疫力。日本政府对于金融机构的改组,夯实了金融机构的资产基础。经过金融监管制度和立法改革,日本建立了对所有金融行业和金融产品的金融厅一体监管体制,泛滥于美国无监管的场外交易的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在日本都必须接受监管。
我国需要大力推进金融体制改革,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和金融混业经营的趋势将对我国金融监管模式和金融法制提出新的挑战。此次国际金融危机虽未对我国的金融安全和金融体系造成大的影响,但从长远来看,探讨金融商品的横向统一规制、资本市场统合法立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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