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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电下乡工作实施 应注意提醒"马大哈"居民
- 来源:南方日报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22日 10:07
- 近日,由佛山市政府发布的《佛山市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确认,户籍住址在农村的佛山居民均可购买“家电下乡”中标产品。这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根据该方案,全市范围内户籍住址在农村的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补贴。
“家电下乡”政策应该尽量让有条件享受的居民获得利益,但说句实在话,目前并非所有佛山农村的居民都知道“家电下乡”政策与自己相关。这与每年有不少人不知道驾驶证到期,从而导致证件作废是一个道理。不知道“家电下乡”和自己有关的佛山“农民”比率也许会更大。一方面,佛山“农民”身份要通过户口簿来确认,肯定会有一些人不懂得这个要求,也不会主动去查户口簿。另一方面,很多佛山“农民”居住比较分散,也不是在经营农业,客观上造成信息难以及时畅达。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可能会有一些佛山“农民”错过“家电下乡”的机会。
因此,在推动“家电下乡”的过程中,不应忘记这些“马大哈”居民。要针对实际,加大相关宣传力度,可以借助科技的力量,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使“家电下乡”家喻户晓。在制度设计上,尽可能周到、详实些,真正让佛山“农民”享受到这项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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