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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浅谈当前专卖执法环境
- 来源:郴州市桂东县烟草专卖局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17日 15:10
- 当前专卖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这里既有对专卖管理工作的支持和要求,希望专卖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执法,也有对专卖管理工作的不理解和指责。造成当前专卖执法工作矛盾加剧、执法环境不理想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农村经济欠发达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就广大农村而言,经济基础、经济水平总体发展不快,市场经济体系建设步伐缓慢,社会大的法律环境尚未健全,加之群众的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淡薄,给专卖管理带来了难度;不法假冒卷烟经营者利用农村卷烟经营者识别能力较差,在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获取不法利润等等;这些势必决定并影响着专卖管理的行政执法环境。
2、社会法律意识不强,增添了专卖执法难度。虽然普法宣传活动对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社会法律意识离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社会公众对专卖管理法律法规了解甚少,以致于对专卖行政执法不理解、不支持,必然造成专卖执法难度加大。此外讲人情、讲面子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人们在看待社会现象、处理事务,还不能完全习惯于首先从是否合法的角度来审视、判别和处置,而首先从“利益”的角度去考虑问题,尤其是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普遍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或为了那么点吃亏,何必去较真的思想影响了专卖管理部门对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的及时查处,客观上纵容和助长了各种违法经营行为的产生和蔓延。
3、执法手段不力。现行的法律法规赋予专卖管理部门的执法手段不多、不力,强制措施很少,致使对有些非法行为打击不力。如无证经营的“取缔”具体要有工商部门执行,专卖人员无所适从。专卖管理部门适用的法律法规很多,但规定有强制措施的很少,对当事人调查取证,法律规定了当事人的配合义务,但如果当事人不协助配合怎么办?有时执法检查、调查时,当事人拒绝检查、调查怎么办?有时专卖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进货凭证,当事人不提供怎么办?等等。法律法规都没有明确规定,现在我们执行的法律都有点“软弱无力”。由于缺乏强制手段,执法没有力度,难以保证专卖管理监督职能的到位。
4、执法人员素质还不高,加大了推进依法行政的难度。一些专卖人员对依法行政的意义认识不深,加上工作任务繁重,在思想上不重视行政执法程序,对法律的学习钻研不够,执法水平不高。表现在执法办案中,重执法轻教育,重罚款轻纠正,重实体轻程序;少数执法人员不能严格依法办案,执法力度不大。有些专卖人员缺乏工作和学习动力,不了解法律、行政基础理论知识,面对千变万化的市场,应对能力有限,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现实中的问题,只好采用习惯的传统方法执法。
5、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存在偏差。少数人对法律和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片面强调“法律的滞后性,现实的超前性”,或者“法律的超前性,现实的滞后性”。认为严格依法行政是呆板,缺乏灵活性。改革就是要敢于突破法律禁区,要针对不同情况善于搞“变通”,重实体、轻程序的思想普遍存在,不懂得法律既要实质上的法治,也要形式上的法治的道理。
6、传统执法方式抑制了监管效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在专卖管理监管整个烟草市场以及监管领域、监管对象和监管层次都发生深刻变化的情况下,专卖管理的监管方式方法还没有完全实现相应的转变,仍陷于微观管理领域不能自拔,放弃了在更高的层次监管市场;有时习惯于“重点整治”或“集中治理”的监管执法方式,不知从促进市场主体的成熟、健全市场自律机制等方面去监管执法,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专卖管理监管执法效能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7、专卖管理部门的工作不易引起社会的重视。专卖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很多执法工作常被人误解,认为是“可有可无”的,严肃的执法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说情、反对等阻力或压力。一方面,“出力不讨好”,严重挫伤了广大专卖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很多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不能引起群众、甚至政府的重视。复杂的“人情网”和“关系网”也人为地使专卖人员陷入两难的境地,这些状况很难为专卖管理部门统一监管和行政执法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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