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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单曲彩铃利润过亿 分文未获索百万维权

发布时间:20080606  作者:   转载出处:新浪网 录入:雷

    两年来,当《秋天不回来》在大街小巷广为传唱的时候,有谁能想到这首歌曲作品在彩铃市场上所创造的利润已经过亿元,而作为歌曲创作者和表演者的歌手却分文未获?记者昨日获悉,《秋天不回来》的词作者、表演者王强已于今年4月底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原音乐合作人胡国斌(艺名:胡力)和被授权推广方广州圣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歌曲《秋天不回来》彩铃费用150万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此案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将于6月12日开庭审理。

  据了解,歌手王强2006年凭借歌曲《秋天不回来》一炮而红,作为词作者和表演者,其和曲作者胡力一起作为这首歌曲的完整著作权人,与广州圣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协议,授权该公司进行无线移动增值业务推广。在全国歌迷的支持下,《秋天不回来》在短时间内就成为网络热门歌曲,在2006年中曾连续十周雄霸无线音乐榜的冠军;在首届无线音乐颁奖盛典上,以超过1700万次的彩铃、振铃下载量获得“2006年年度十大畅销金曲奖”;在以“数据说话”的2007年度第二届无线音乐颁奖盛典上以超过660万次的彩铃、振铃下载量排名第十位。据此估算该首歌曲在全国彩铃方面取得了过亿元的巨大经济利润,实际上,广州圣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很短的时间里一举成长为大型文化公司,音乐人胡力也一连参股开办了三家文化公司,但是在作品里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王强到目前为止却没有得到按照协议规定应得的彩铃收入,相反却承受着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根据授权协议规定,胡力和广州圣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严重违约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授权方王强的合法利益。王强要求的支付金额是150万,这是根据公证测算后最保守的数字,有可能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继续进行追加。

  王强的律师告诉记者:在王强与原东家北京金信子公司签约的一年时间里,金信子公司不投入、不作为的违约行为严重阻碍了王强演艺事业的发展,浪费了作为著名艺人冲刺演艺事业高峰的宝贵时间,同时公司不公开、不及时、不足额的与王强结算,也严重侵害了王强的经济利益。经过多方协商未果,在解约律师函公证送达的前提下,歌手王强合法离开金信子公司只身前往北京发展。但在随后的时间里,金信子胡力等人到处散播谣言、妖言惑众、恐吓王强的朋友,严重损害王强的名誉,致使王强在精神和经济上都遭受了沉重打击。本月初,王强原创新歌EP《尘缘若梦》正式发布,其主打歌曲《尘缘若梦》就是王强对人生世态的总结和感悟,是他内心情感的真实反映,同时也是对金信子公司黑幕的无情鞭笞和控诉!而今,王强的新歌已经在各大媒体同步上线,深受广大歌迷的推崇和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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