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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点万维手机WAP网上传淫秽图片案开审

发布时间:20080228  作者:李奎   转载出处:法制晚报 录入:龙珊

 
    罗某、杨某、袁某、丁某(从左到右)在法庭上受审

    为提高公司业绩,轻点万维公司业务主管罗某等4名职员(年龄均不到30岁),向手机WAP网上传大量不雅照。

    虽然被查获时只发现28张,但点击率却高达25万余次。

    28日上午,罗某等4人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带至西城法院受审。

    据悉,这是全国最大的一起通过手机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

   

罗刚在受审时仰天凝视

    被诉提供淫秽信息

    据指控,罗刚指使下属在该公司内通过WAP业务传播淫秽信息。经鉴定,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9日,该公司共上传28张淫秽图片,点击量达25万余次。据悉,该案由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督机构获得线索。2007年5月10日,市局网监处会同西城公安分局来到该公司,将相关人员抓获。

    法庭上,罗刚为自己做了罪轻辩护。他说自己只负责制作月计划,很少过问具体业务。但证据显示,罗刚在公安机关供述,他曾告诉下属,在点击量和浏览量比较低、政策也比较宽松时上一些“色”的信息,提高点击率和浏览量。公诉人问,“你对这个如何解释?”罗刚这时承认,他曾经有这个提议,但他推脱说没有让下属一定做,做不做是下属自己决定。

    “点击率”成业绩指挥棒

    法庭上,提到的最多的词就是点击率。点击率不但是内容供应商的利润来源,还是通信运营商考核的重要指标。

    罗刚说,他们需要借助通信运营商的平台才能把手机内容传播出去盈利,因此运营商对他们也有业绩考核,排名后面10%的供应商将被淘汰。为了避免被淘汰,轻点万维公司自己出钱购买消费卡,点击本公司页面订购自己的业务。罗刚说,这么做是为了保留公司与运营商的业务通道,为公司以后发展保留机会。

    此外,罗刚说,页面内容选择有诱惑力的图片,也能带来更大的吸引力,增加点击率。据悉,轻点万维公司各地分公司业绩下滑时,就会向总公司反映,要求提供色情网页,北京的总公司会让编辑制作。“做信息服务这一行,有色情应该是普遍现象。”罗刚在法庭上说。

    是否面临10年以上刑期

    根据法律规定,传播淫秽信息,实际点击量达到1万次,就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如果数量达到25万次,为情节特别严重,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因此,双方争议的一个焦点集中在实际点击量是否达到25万次。4个人都称,因公司自消费占了很大比例,也在创造流量,产生许多虚增点击率。因此,实际点击数量将低于25万次。

    但公诉人认为,公诉机关依据的是网络行业协会的鉴定结论。辩护人的计算只是一种推断,没有权威的鉴定结论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如果有这样的证据,我们同意由更权威的部门鉴定。”但据网络行业协会的意见,25万次就是最后的结论。

    答疑解惑

    传播淫秽物品如何认定

    2004年9月6日起施行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1.涉案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2.涉案淫秽音频文件100个以上;

    3.涉案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等200件以上,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万次以上;

    4.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200人以上;

    5.利用淫秽电子信息收取广告费等,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

    传播淫秽物品如何判刑

    《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8 23:30:00131247
   一直以为已经判刑了呢,唉
#2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11:00131261
   刚开庭,早着呐
#3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8:33:00131265
   肯定会上诉的吧,看他们的语气和措辞,表现还不错。

受苦了,兄弟们。
#4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8:34:00131266
   最近上面查涉黄非常厉害,在这个关键非常时期,我们必须把推广页面、群发词,降低到最素。如果出事,一定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至于何时解禁,全网业务部会有告知。
#5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9:23:00131275
   业务正规是好事,很多不正规的也没被处罚的并且还在敛财的公司总会让人们想别的
#6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9:24:00131276
   咳,赚钱的sp那些老板们,受苦难的却是我们这些打工兄弟们,强烈的同情和支援

大多sp的老板都是狼心狗肺,把员工当做摇钱树和哈巴狗来使唤,而很少有sp老板真的为员工考虑过什么,如法律风险、待遇的合理等

这个案子让我有点兔死狐悲的感觉
sp是个骗钱的行业,因为骗钱把很多sp老板也都变得无情无义

现在这社会,最不可靠和最可能受到唾弃的就是sp老板
#7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9:27:00131277
   是啊
sp老板就是一个员工有能力给公司赚钱就什么都好
对员工很多都不是真情真意,丝毫没啥感情和牵挂的
他们很少考虑过员工为他们公司带来过什么贡献
考虑的是为什么老是不能骗更多的钱
#8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0:00:00131283
   老板花钱买的替罪羊
#9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0:12:00131286
   看上去两男两女,他们一生都给毁了啊。害人的行业!害人的体制!
#10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0:30:00131288
   员工在这里没有罪,所有活动都是经BOSS门同意或指使的,找员工 的麻烦真是冤啊
#11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1:25:00131295
   可怜,替罪羊,代价太大了。
#12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1:32:00131296
   太冤枉了,他们成了替罪羊。。。真是不公平
#13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1:37:00131297
   轻点万维老板太黑心了
#14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1:48:00131299
   法律不是向着弱势群体的吗?这么判简直没天理
#15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1:52:00131300
   很震惊,十年徒刑 ,哎,为了给老板赚钱,都忘记了 法律.做人 什么时候都不要失去自己
#16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2:50:00131302
   毁了毁了,10年出来已经半老徐娘了,可惜了。。
#17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2:54:00131303
   太可怜了
#18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2:59:00131304
   两个男生的皮肤都好好啊, 都挺帅的
#19  游客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3:17:00131306
   这个案很可能会判无期。因为点击率太高了。可怜这几位为老板替罪的帅哥靓妹了…
#20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5:29:00131315
   北京软谷信息好象也做过类似的工作,可能改得比较快吧.
#21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6:29:00131322
   很黄,很暴利
#22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6:32:00131323
   可怜的人们,青春就毁在号子里了!替罪羊
#23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6:42:00131324
   也只能算活该,自己也挣不少了,而且很张扬,不抓你抓谁
#24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7:35:00131327
   他们干的事情 没有一个SP WAP 业务总监没干过
#25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19:57:00131331
   真的很难过啊,我晚上看电视,12台在播,他们在法庭上还在为自己辩护。
#26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20:05:00131334
   我就在想,他们的家人怎么过啊,好不容易把女儿供完了大学,毕业了就进了轻点万维,父母还没等着享福呢,女儿就被抓进去了,真是很难过,很难过。
#27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2-29 20:09:00131336
   罗刚那双望天的眼睛,心里在想什么呢,也许在祈求上天吧
#28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1 12:02:00131346
   广州康正
#29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1 17:18:00131353
   一个没落的行业 需要一场震撼的葬礼来埋葬它所有的罪恶
可怜的只是这些小兵 和他们的家人
愿上帝保佑他们吧 
#30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1 22:14:00131364
   支持罗刚,太冤了
#31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2 12:07:00131373
   做人要厚道,自找的,活该
#32  barbarine 发表评论于 2008-3-2 20:24:00131397
   是运营商的官僚和公司的追求暴利导致的结果,SP之前做的事情确实不是很光彩,但之前有运营商罩着(黑社会老大),SP不会出啥大事儿。但是这回政府出面了,几个部委开始管了(激起民愤了),以后SP还是小心点吧,捆绑什么的都不要做了,否则政府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33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3 9:25:00131439
   都是同龄人,这下子一辈子都毁了,很替他们惋惜,都是打工的,是服务于老板,为什么轻点的BOSS没事,出事了员工扛,挣钱了都是老板的,
#34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3 10:55:00131475
   兄弟们受苦了,但愿吉人天相
#35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3 17:28:00131519
   百金买骏马,千金买美人;万金买高爵,何处买青春?白日莫闲过,青春不再来!  
#36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4 11:04:00131590
   点击25万次=10年以上,看来验照门发图的哥们得凌迟才行了,
#37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4 17:06:00131688
   当我选择观点的时候
我的鼠标不知道该点那个了。 还是中立吧!
#38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4 17:48:00131692
   真是不公平,
#39  yanglan0856 发表评论于 2008-3-5 13:27:00131777
   倒霉的是员工,法律的漏洞啊!那么年轻,就这样浪费拉!可惜啊,可惜~~~`
#40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6 8:57:00131869
   做人不厚道,为了自己的利益欺骗消费者!
#41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13 12:46:00132576
   轻点万维去不得啊,好黑心的老板
#42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13 13:18:00132582
   要惩治就惩治事情的根源!
#43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20 16:15:00133713
   看着罗刚那年轻的面容,真的很为他不平,多么率真的一个男孩,年轻,聪明、能干,充满朝气。走到今日,谁之过?明白人都知道,可是我们的西城区检查院怎么就不知道哪?赌博者有罪,开赌场的就没有罪?真是天理难容呀!我们的法律究竟是保护谁的?有媒体的朋友应该深入调查一下,事件的背后有什么猫腻。检察院是否有人收受贿赂!qd耿某都说过了,老板把上面都摆平了,不会追究老板的责任的。上面是哪?请媒体的包青天仔细查询一下,也给罗某等人有个交代。死也要死个明白!
#44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8-3-25 11:27:00134159
   你们的老板要把钱拿出来捞你们呀,我是出来了,坐不坐牢关系就是看用多少钱
支  持:1    2.272%
不支持:2    4.545%
中  立:41    9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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