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华电子公告,公司出售厦门处平板电视厂房,获得至少2700万元的资产转让收益。厦华电子证券事务代表高松丽向腾讯科技表示,公司此举是平板电视主基地整体搬迁的第一步,并非传闻中的“为避免年度亏损”。
厦华出售厦门平板电视基地主厂房
公告显示,厦华电子于2007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9950万元出售公司拥有100%产权的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长虹路33号主厂房(为公司自建取得,建筑面积为38730.01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1122500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就上述转让协议与买方展开协商,并于2007年12月31日前签署转让协议。
厦华电子称,若在2007年12月31日前签署转让协议,公司将获得至少2700万元的资产转让收益,并计入公司2007年度损益。
2008年6月前完成平板电视主基地整体搬迁
“这不可能是为了扭亏”,厦华电子证券事务代表高松丽向腾讯科技表示,厦华电子1~9月份已亏损2.16亿元,2700万元对扭亏贡献太小。
高松丽透露,此次出售厂房是公司平板电视主基地整体搬迁的第一步。接下来,该基地的住宿处、电容厂等一系列分部都将陆续搬迁至福建翔安工业园。
“这些工作要在2008年6月份前全部完成”,高松丽表示,公司要乘彩电淡季完成搬迁工作,在明年旺季到来前投入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