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惠而浦兼并美泰克等案例的思考
近年来美国若干垄断性大企业并购
惠而浦公司兼并美泰克公司案
美国惠而浦公司(Whirlpool) 是美国白色家电业的垄断巨头,其市场占有量在北美居第一。美泰克(Maytag)是美国白色家电行业的名牌企业。2004年,在一家评级机构将其信贷评级调降至“垃圾”级后不久,该公司宣布重组。2004年5月和6月,美国Ripplewood Holdings牵头的一个私人资本财团及中国海尔美国贸易公司相继提出收购计划。开始时,美国惠而浦公司按兵不动,是因为该公司市场规模巨大,它对美泰克的收购过不了反垄断审查这一关。之后不久,惠而浦公司加入了竞购美泰克的争夺。通过长达6个月的反垄断调查,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官员宣布,批准美国最大家电企业惠而浦公司以17亿美元并购第三大家电企业美泰克公司。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的调查显示,并购后,惠而浦在美国白色家电市场将占有70%的市场份额,在北美市场中处于绝对的统治地位,形成毫无疑问的垄断局面。美国联邦政府反垄断部门为什么会批准这项并购?
微软公司的反垄断案
微软公司于1975年成立,目前是全球最大的软件商。微软在全球PC机操作系统等软件市场占有巨大的市场份额,经常被推上反垄断法庭。2006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因微软未执行该委员会2004年的反垄断裁决,对微软处以2.8亿欧元(3.57亿美元)罚款。近年来,微软公司一直诉讼不断,1997年10月,美国司法部起诉微软公司将网络浏览器与“视窗”捆绑在一起销售。2000年6月,杰克逊法官作出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微软随后提出上诉。2001年6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上诉法院作出裁决,驳回地方法院法官杰克逊作出的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但维持有关微软从事了违反反垄断法的反竞争商业行为的判决,判决微软利用在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垄断力量打击竞争对手,与电脑制造商和软件开发商签订一些排他性合同违法。面对微软的在全球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巨大垄断,美国联邦上诉法院为何否决将微软一分为二的判决,而仅仅判决微软的市场行为违法?
波音公司兼并麦道公司案
波音公司在世界大型民用客机领域居于垄断地位。麦道公司是世界航空制造业排行第三的公司,也曾经是世界最大的军用飞机制造商。1996年12月,波音公司宣布收购麦道公司,收购价格为133亿美元。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合并之后,新波音公司的资产总额达500亿美元,净负债为10亿美元,员工总数20万 人。当时预计1997 年新波音公司的总收入将达到480亿美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民用和军用飞机制造企业。根据美国的有关法律,如此大规模的合并必须经过美国反垄断当局的批准。美国反垄断法律规定,如果两家公司合并以后市场份额的平方和大于1800,公平交易部的反垄断处或联邦贸易委员会就立案调查。照此规定计算,两家公司市场份额平方和为3825,是立案调查标准的两倍多,但兼并最终还是获得了政府的批准。美国反垄断当局为何无视波音公司占美国市场几乎100%、占全球民用飞机市场65%以上的巨大垄断而批准此项并购呢?
美国联邦政府反垄断规制的新趋势
上述若干垄断性大企业并购引发的疑问,要从美国反垄断规制的新趋势中寻求答案。近年来,美国司法部门在垄断界定、市场份额、提高效率、保护消费者、技术创新的评价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
更加重视从经济全球化背景评估反垄断
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要根据国际市场结构评估、判断垄断。当年美国司法部在审查惠而浦公司并购美泰克时,不但对美国国内的白色家电生产、销售情况进行过调查评估,而且对全球家电市场的竞争情况也进行了调查评估。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认为美国家电市场已不仅限于国内,而是全球化的市场。两家公司合并后,新公司仍面临着韩国LG、日本松下、中国海尔等外国同行的竞争压力。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在评估了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集中程度后,认为惠而浦公司和美泰克两家公司在全球家电市场的占有率加起来也不能主导市场,认为惠而浦和美泰克的合并将促进公司生产更高质量的产品,提高企业效率,使美国企业在全球家电行业竞争中更有力量。所以,美国反垄断局批准了惠而浦公司并购美泰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