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保险从业人员流动公约
江苏:保险营销员频繁跳槽将受限
2007年09月25日08:21 来源:人民网-《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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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屡禁不止的保险营销员频繁跳槽行为,江苏省终于出重拳整治了。记者昨日获悉,包括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友邦、华泰在内的32家江苏寿险分公司,共同签署了《江苏省人身保险公司人员同业流动自律公约》。这是保险大省江苏首次对保险从业人员的频繁跳槽行为作出约束。
记者得到的资料显示,《江苏省人身保险公司人员同业流动自律公约》共26条,限制措施既包括针对营销员的,也包括针对高管人员的。根据该公约,保险公司员工与另一家公司签约后不得诋毁原公司,不得诱导客户转保,不得唆使暗示、游说原公司人员违约转司等。一家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向另一家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连续6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10人。同时,公约还规定,凡通过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销售产品的营销员,不得同时为两家人身险公司代理业务;不得在与原公司办妥离司手续前参与转入公司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得泄露原公司涉及客户隐私的相关资料,特别对投连险等热销险种要求告知客户投资的风险和费用扣除等义务,各公司也不得采取恶性增员行为。
此外,《公约》还建立了违约保证金制度和违约处理办法,各寿险公司将设立自律执行小组,并建立保证金制度,确定了违约处理办法。签约单位被确认有违反公约行为的,自律执行小组有权从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最高可处罚30000元的违约金。并且要求保险公司依法用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
据了解,近年来在江苏设立的保险公司主体逐渐增多,新设立的保险公司为了迅速开展业务,往往会以高出市场平均薪酬几倍的条件,诱使保险营销员跳槽,有时甚至会带动一个营销团队集体跳槽。“此外,部分新公司为了增员,也倾向于到其他公司去‘借人’,恶意挖角现象也屡见不鲜。”江苏一保险公司人士表示,这种不公平竞争行为不但破坏了正常的人才供求关系,也使得保险行业忠诚度大为降低,这不仅对保险公司产生不良影响,也直接危害客户利益。
数据显示,2005年江苏寿险公司只有13家,而到2007年8月底,江苏的寿险公司已经增加到32家,其中有5家正在筹建过程中。预计今年江苏寿险公司将突破35家,省级公司数量将超京、沪两地,对人才的需求和争夺战将愈加激烈。另一方面,由于保险人才培训周期较长、成本较高:普通业务员至少为半年,专业人才在2-4年,高管一般需要8年,这也使得保险公司不愿自己培养人才,而更愿意通过挖墙角的方式招揽营销员。对此,江苏省保监局副局长王治超表示:“江苏寿险市场发展迅猛,保险人才队伍培养远远跟不上,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新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
事实上,保险营销员的频繁流动已经不是局部现象。浙江、北京等地也正酝酿出台相关办法规范,以保险人才流动市场。而上海地区的寿险公司已经于8月底正式签署了《上海市寿险公司不正当增员自律公约》,《北京保险行业营销员增员流动管理办法》也即将发布,《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约》讨论稿也正在研究当中。“对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签订自律公约,不仅能维护保险市场,也有利于维护客户利益。”业内分析人士这样表示。(记者 朱成碧)
记者得到的资料显示,《江苏省人身保险公司人员同业流动自律公约》共26条,限制措施既包括针对营销员的,也包括针对高管人员的。根据该公约,保险公司员工与另一家公司签约后不得诋毁原公司,不得诱导客户转保,不得唆使暗示、游说原公司人员违约转司等。一家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向另一家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连续6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10人。同时,公约还规定,凡通过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销售产品的营销员,不得同时为两家人身险公司代理业务;不得在与原公司办妥离司手续前参与转入公司的任何业务活动;不得泄露原公司涉及客户隐私的相关资料,特别对投连险等热销险种要求告知客户投资的风险和费用扣除等义务,各公司也不得采取恶性增员行为。
此外,《公约》还建立了违约保证金制度和违约处理办法,各寿险公司将设立自律执行小组,并建立保证金制度,确定了违约处理办法。签约单位被确认有违反公约行为的,自律执行小组有权从其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最高可处罚30000元的违约金。并且要求保险公司依法用工,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
据了解,近年来在江苏设立的保险公司主体逐渐增多,新设立的保险公司为了迅速开展业务,往往会以高出市场平均薪酬几倍的条件,诱使保险营销员跳槽,有时甚至会带动一个营销团队集体跳槽。“此外,部分新公司为了增员,也倾向于到其他公司去‘借人’,恶意挖角现象也屡见不鲜。”江苏一保险公司人士表示,这种不公平竞争行为不但破坏了正常的人才供求关系,也使得保险行业忠诚度大为降低,这不仅对保险公司产生不良影响,也直接危害客户利益。
数据显示,2005年江苏寿险公司只有13家,而到2007年8月底,江苏的寿险公司已经增加到32家,其中有5家正在筹建过程中。预计今年江苏寿险公司将突破35家,省级公司数量将超京、沪两地,对人才的需求和争夺战将愈加激烈。另一方面,由于保险人才培训周期较长、成本较高:普通业务员至少为半年,专业人才在2-4年,高管一般需要8年,这也使得保险公司不愿自己培养人才,而更愿意通过挖墙角的方式招揽营销员。对此,江苏省保监局副局长王治超表示:“江苏寿险市场发展迅猛,保险人才队伍培养远远跟不上,人才缺乏已成为制约新公司发展的最大瓶颈。”
事实上,保险营销员的频繁流动已经不是局部现象。浙江、北京等地也正酝酿出台相关办法规范,以保险人才流动市场。而上海地区的寿险公司已经于8月底正式签署了《上海市寿险公司不正当增员自律公约》,《北京保险行业营销员增员流动管理办法》也即将发布,《宁波市保险从业人员流动自律公约》讨论稿也正在研究当中。“对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签订自律公约,不仅能维护保险市场,也有利于维护客户利益。”业内分析人士这样表示。(记者 朱成碧)
(责任编辑:朱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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