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贸易行业推荐标准《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SB/T10429—2007,以下简称《规范》)日前经商务部公告,将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对家电专业店在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商品采购、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是国内家电零售领域的首个行业标准,适用于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
《规范》的实施,将有利于规范家电专业店经营管理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和引导行业正当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行业标准的核心目的就是为促进家电专卖店这一行业持续规范发展。
虽然《规范》指出具体城市(地区)应对家电专业店的设置个数加以总量控制,大型店(8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人口以10万—15万为宜,中型店(3000—8000平方米)的服务人口以10万为宜。还针对近几年家电卖场过度竞争现象,提出了家电专业店的选址应符合所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布局规划,要与区域内其他商业业态和环境相协调。
但是《规范》并没有对设置个数做出具体的限定,目前在省会一级城市,几大家电连锁巨头扎堆黄金商圈的局面已经形成,由于规范要到年底实施,期间几大连锁势必加紧在黄金商圈圈地,由于取消了对卖场设置的间距的限制,仅凭市场调节和专卖店自律,最终过度竞争的恶果仍然是由供应商买单。这种情形新规范无能为力。
同时大部分供应商与家电卖场之间早已签订了年度合同,合同已经规定了促销费是销售收入的一个固定比率,合同对于退货也已有规定。而在《规范》与合同之间,由于前期合同已经具有法律效力,新规范并未明确零供双方在《规范》生效前后的费用分摊比例的调整办法。
业内人士表示,《规范》制订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国美、苏宁向供应商示好的一个信号,但是实质性意义不会太大。“收不收各种费用,是由零售商的盈利模式决定的,目前国美、苏宁的盈利模式都在转型之中,但在转型成功之前,他们不向供应商收费是不行的。”
供应商对《规范》实施表现比较淡漠,认为《规范》条款出台已经滞后。国美、苏宁等家电连锁企业都直接参与了《规范》制定的过程,年底实施的标准也只是行业推荐性标准,没有强制力,一定程度上属于各家电连锁企业利益妥协的结果。
有专家认为,这样一份“要求相当细致”的标准,将会对有关部门的监管能力产生极大挑战。而实际上,此前很多在各大领域出台的标准,在强制性实施的同时,由于监管不力,也让不少企业钻了空子。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会长助理黄华军认为,规定关键要有可操作性,没有监管就很难落实。他认为,如果该标准不能落到实处,就只能作为专卖店自律的文本。也有专家称,这一标准也让卖场之间、厂商之间频繁发生的争端如何解决“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