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已是大势所趋 废旧家电年内有望强制回收
2007年08月16日09:17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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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央视报道,5月23日,中国和比利时就电子电器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合作达成一些共识,中国将在借鉴比利时等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在今年出台《废旧家电回收条例》。
早在2004年,国家发改委就起草了国内首部《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但此条例一直没有出台。征求意见稿,包括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在内的5类废旧家电将纳入回收管理,家电经销商和售后服务机构有义务回收废旧家电,如果不接受生产企业委托或拒绝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的,以及回收的废旧家电不交处理企业处理的,最高可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据估计,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600万台洗衣机以及500万台电脑需要报废,为废旧家电回收立法已是大势所趋。
一位大型家电企业的负责人说,从目前来看,二手家电中旧电视比较多,此外,近几年由于电脑更新换代的速度较快,二手电脑也多了起来,如果有专门的二手家电企业,对这些家电进行重新组装出售,这应该是消化二手家电一个很好的途径。 (王文)
| (责任编辑:毕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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