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梁文汇 实习生 孙旭
为保证和促进督察区域内土地督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已与督察区域内的5个省市(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和厦门市、宁波市)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部门建立沟通联系制度。
这是国土资源部官方网站昨天显示出的信息。
今后,上海局督察区域内的5个省市每个季度都将按照事先商定的内容、时间和方式,向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函送土地管理情况季报。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及时汇总分析情况后,上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并函送督察区域内3个省(市)、2个计划单列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
除了每季度定期函送季报,该沟通联系制度还规定,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将就重大问题加强专题调研和专项督察,不定期地组织召开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加强与督察区域内3个省(市)、2个计划单列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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