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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万维家电网接到并发表自福州三益家居集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昌平先生的投诉信后,相继有很多媒体开始关注此事,万维家电网也对此事做了进一步的报道。
点击进入专题:《三年维权坎坷路 经销商怒斥海尔问题产品》
笔者与这件事的主角陈昌平沟通后,了解到海尔整体厨房风波背后许多鲜为人知的事情。在与陈先生沟通的过程中,陈先生指海尔整体厨房涉嫌霸王条款,与其签订的合约中有着众多不公平的款项。

签订产品经销协议的三方
其中在经销商与海尔签订的《产品经销协议》上第九条规定:“为确保合同得以顺利履行,丙方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乙方交付___万元质量保证金及___万元预付贷款,共计___万元。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方式:电汇或现汇。质量保证金在丙方确保经营信誉和设计安装质量的条件下,在三方终止本协议时签订《终止协议》,由乙方将实际剩下的质量保证金在丙方安装的最后一个用户保修期满后(至少一年后)退给丙方,或协商以货抵款。预付款中的样品款根据实际订单的数额确定,多退少补。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合同中第九条规定
通过这项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经销商想要与海尔方面签订合同,必须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按常理来说,产品的质量问题应该有厂商方面负责,而海尔则强迫经销商必须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有失公平原则。
笔者追问陈先生:这样明显有失公平的条款为什么当时不拒绝?陈先生叹了一口气,道出了其中的缘由。
原来,在当初与海尔签订这份合同的时候,海尔是没有要求丙方(经销商)交纳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合同中这一条是空白的,等经销商投资半年后海尔方面开始强迫缴纳产品质量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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