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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管局出台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时间:20070802  作者:   转载出处:辽宁省通信管理局 录入:雷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解决消费者投诉热点问题,抓好、抓实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市场管理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三谁原则”,辽宁省通信管理局于近日出台了《辽宁省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为省内移动信息服务业务有效监管提供了有力依据。

  《规定》共分七章三十八条,从市场准入、资费与收费、服务与监督、信息与安全、信誉与考核等方面对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经营行为做了详细规定;突出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强调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合作经营者的监督职能;细化了移动信息服务业务的服务准则和服务标准;明确了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规范了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计费和收费方式;保障了用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规定》的出台促进了辽宁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市场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了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是对增值电信业务市场有效监管手段的尝试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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