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要求中方出口企业遵守其安全方针 |
| 2007年7月25日9时19分
来源:日经BP社
作者:高野 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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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近期进口产品(主要为中国产品)的安全问题,日本经济产业省公布了安全保障方针,其中明确了对生活消费用品的管理办法。除了在预防与事后两方面采取措施外,安全保障方针还根据2007年4月日中负责官员签署的备忘录,还加入了通过召开协商会议,来规制中方遵守日本的相关法令和标准的内容。
经产省此次公开的方针原则上参照了日本政府召开的“进口产品安全保障紧急官民联合会议”(2007年7月20日召开)的结果。经产省认为,“在现阶段,还没有到问题频发的状况,但必须强化进口产品的安全对策,确保国民安全放心地消费”。
为了预防由进口产品引起的纠纷:(1)掌握产品的进口情况;(2)强化安全信息的收集体制;(3)与出口国开展安全管理体制的调査和协作;(4)要求进口商提供信息并保证安全等。尤其在生活消费品方面,经产省将通过开展“产品安全检查日”活动(召开说明会等,每月第二个星期二)等,持续提醒进口商注意并采取安全措施。此外,据介绍还有可能根据产品评价技术基础机构(NITE)提供的“隐患信息”,对事故发生风险较大的产品开展相关的试购检査和介入检査。
另一方面,作为发生问题后的对策,经产省还将根据生活消费品安全法等重大事故信息采集及公开制度,在公开重大事故事例的同时,对进口商进行产品回收指导,防止事故的再发和扩大。
日本的长濑产业的DVD播放器就接受了经产省的“指导”。由于该公司委托中国厂商制造的DVD播放器存在液晶面板边框部分过热会最终导致起火的危险,该公司于2007年7月11日宣布进行自主召回(退款,不免费更换)。其实,在长濑产业宣布召回之前,经产省曾对该公司进行了自主召回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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