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070724 作者: 转载出处:江苏移动 录入:appl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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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梦网短信SP结算金额中不均衡通信费收取规则的通知
根据集团公司最新下发的《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V3.0)中梦网短信不均衡通信费的收取要求,经与相关技术部门协商,从2007年7月帐期开始,梦网短信SP不均衡通信费的收取将按如下规则进行调整:
不均衡短信流量(条/月) 资费标准(元/条) 计算方法 X=(MT-MO)条/月
X<10万条 0.08 X*0.08,不足2000元按2000元收取
10万条≤X<30万条 0.07 (X-10万)*0.07+10万*0.08
30万条≤X<100万条 0.06 (X-30万)*0.06+20万*0.07+10万*0.08
X≥100万条以上 0.05 (X-100万)*0.05+70万*0.06+20万*0.07+10万*0.08
特此通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集团(数据)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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