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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所有增值服务均是手机广告应用形式

发布时间:20070716  作者:朱海松   转载出处:艾瑞网 录入:龙珊

  手机广告的应用基础是基于第五媒体的应用。第五媒体的应用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应用,也就是我们所熟悉的个人娱乐应用,如彩铃、彩信、短信、手机报、手机电视、手机音乐、手机游戏、手机博客等,如广东的手机报订户已达80多万户,并且还在快速地增长。基于第五媒体上的各种表现形式带来的多种多样的个人应用,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视听体验,同时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消费行为,也反映了整个中国社会发展正大踏步迈向移动信息化时代。个人应用的繁荣,为第二大部分的应用即行业应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二大部分的行业应用,又分为移动政务、移动商务和无线营销(移动营销)。这其中无线营销涉及的面更广泛一些,无线营销所谈的就是如何在移动信息化这个大社会背景下开展企业的营销活动,其具体的应用形式是通过基于第五媒体的无线广告形式实现的。 

  从理论上说,第五媒体的手机在作为传播媒介时,可以通过利用庞大的数据库资源,对目标人群进行分众处理,通过无线广告形式向他们定向地传递个性化信息,并达到与分众目标进行即时互动的广告和营销目的。而无线广告的应用形式则可以看成是手机上的所有增值服务内容!

  无线广告的形式就是内容,强调的是基于第五媒体上的各种无线增值服务的形式已经超越了内容本身,对形式的认知高于对内容的认知,对形式的熟悉高于对内容的熟悉。对内容的形式追求成为创新的新动力、新手段。

  第五媒体上的无线广告提供了广阔的应用前景,几乎所有以第五媒体即手机为平台的传播形式均可以成为无线广告发布的形式。SP的所有增值服务项目均是无线广告应用形式,无线广告的形式具有无穷无尽的表现方式。当以媒介化思维看待手机的增值服务时,“形式就是内容”顺理成章,所以,形式就是内容,是很现实的。

 
 

#1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7-7-17 8:26:00105638
   朱海松在放屁!

你不就拿了钱给飞拓写了本书么,还想给其他做无线营销的公司写,传播你狗屁观点。

不要拿你以偏盖全的观念来误导了大家。

银行给我发条短信告诉我存款剩多少了,也是广告,放你家狗屁。
#2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7-7-17 8:32:00105645
   一楼的说什么呢?
#3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7-7-17 8:35:00105649
   大放厥词
#4  zhangwo.cn 发表评论于 2007-7-17 8:36:00105651
    手机具有媒体、商务、娱乐、互动、信息等功能,手机广告只是其中媒体功能之一
#5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7-7-17 8:45:00105656
   是啊,zhangwo说的好,明明有很多,作者竟能视而不见。
作者自己设想了一种情况,总结了一句话,然后把所有证据都堆在自己设想的这句话上,以此来证明自己的英明伟大。
醒醒吧,有点逻辑行嘛
#6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7-7-17 8:49:00105658
   楼上的精辟啊,楼主有点哗众取宠之嫌
#7  坛友 发表评论于 2007-7-17 9:17:00105667
   我就从来不信“吵做”的垃圾书和垃圾观点!
无线营销?你懂个鸡毛!
支  持:0    0%
不支持:3    42.85%
中  立:4    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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