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seee资讯快照谨为网络故障时的索引,不代表被搜索网站的即时页面。)
四大运营商高层互换意欲何为? _综合分析_运营商_SP论坛_SPFORUM
     帐号 密码  会员注册 会员中心
首页 |  快讯 | 博 客 | 知 客 | 合作网| 英才网| 讲 坛 | 格 子 | VoIP  | 无 线IDC  | 流媒体| 报 告
   BBS  | 新闻 | 亮 剑 | 通 知 | 业 务 | 分 析 | 投 资 | 企 业 | 技 术 | 新 手 | 案 例 | 会 议 | 网话坛| IDC坛 | 技术坛| 天堂鸟
    SP  |  CP  | 政 府 | 运营商| 制造商| 海 外 |  3 G  | 短 信 | 彩 铃WAP  | 彩 信 | 手 游 |   SI  | 视 频 | 终 端客 服

四大运营商高层互换意欲何为?

发布时间:20070713  作者:   转载出处:IT时代周刊 录入:雷

    7月9日晚,中国联通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执行董事李建国将调入网通,担任相关工作。而就在此前不久,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副总级别人物刚刚调换了东家。自此,四大运营商高管易帜的帷幕正式被拉开…… 

    高层互换,为重组,为3G,还是其他? 

    观点1:高层互动,意在重组、3G ? 

    中国电信业高层互换疑为重组前奏 

    政府对几大国有电信公司的管理层进行了局部人事调整,分析师认为,这是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电信市场进行产业重组的一个前兆,是政府发放第三代(3G)移动通信牌照、分拆中国联通前酝酿对电信业进行重组的一个信号

    电信移动互换高管疑与3G有关 

    2004年11月,在国资委的主导下,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的一把手曾经进行了高管轮换。当时,国资委的意图是遏制企业间的恶性竞争央企的高管任命均由国资委操刀,而这一次,业内人士分析,将预示中国3G牌照发放会在近期实现

  观点2:人事调整,又何必大惊小怪 

    国资委主导运营商互换高管意在加强监管 

    这次运营商的高层互换引发了业界对于电信重组、3G牌照发放的诸多猜想。然而,记者获悉此次调整其实与整个电信业的重组无关,而是在中纪委要求的大型央企纪检书记五年轮换制政策下的正常轮换调整

    项立刚:职位变动对业务无影响 

    本次四大运营商高管互换,是由国资策动这是自然的,但是目前涉及到三位高管,虽然都是副总级别,也是资深人士,但是他们分管的主要是党群、纪检工作,在各大运营商中,并不是分管技术和业务

    王煜全:运营商互换高层与重组无关

    本次电信移动、网通联通的高层调整并不同于上一次对一把手进行互换,因此影响也会象上一次那么大。本次调整仅仅是国资委从其部门思维出发进行的一次针对人事的动作,“从时间逻辑上判断,我们预计,近期电信业不会有重大变化发生。”

    电信重组方案分析

    可能方案之“六合三”

    通过拆分联通G网和C网,形成“联通C网+电信”、“联通G网+网通”、“移动+卫通”格局,业内人士认为:该方案可以有效整合现有电信资源,解决潜在的3G重复建设问题,并行解决3G牌照发放困局。

    可能方案之“拆分联通”

    中国移动与中国铁通、卫通相互整合,形成全国性的一张固网;将中国联通分为三块,GSM网划归电信,CDMA网划归网通,联通原有固话及长途网南北划分,南方业务归网通,北方业务归电信。业内人士认为,这种南北对调可以保障电信和网通都拥有全国统一的网络,避免重复投资建设。但也有专家认为该方案过于复杂。

    可能方案之“三分天下1”

    联通不被拆分,电信和网通进行合并或组建合资公司共同经营3G业务。中移动收购卫通,而铁通将重新划归铁道部,经营铁路自身的网络。业界认为,这样的改革成本最低,但一旦实行就会否定先前南北拆分的做法。

    可能方案之“三分天下2”

    这种方案是将“中国电信”与“中国铁通”、“中国移动”与“中国卫通”、“中国网通”与“中国联通”分别整合。按照这一方案,中国六大电信运营商基本上各得其所,也会在同时解决目前电信市场诸侯割据的局面。

    可能方案之“四合二”

    该方案采用“一固网商合并一移动商”的策略,即“中国移动”合并“中国网通”、“中国电信”合并“中国联通”,形成两大巨头。这是很早流传的版本。业内人士分析,该方案可以集中内地电信力量,整合资源,从而达到做大做强、与海外电信企业竞争的目标。但这种双寡头的竞争格局也遭到了不少反对的声音。


本文评论观点不代表SP论坛的观点
发表评论
昵称:  如不填写即为匿名发表
密码:
标题:
观点:
      
      


 

关于我们 | 业务联系 | 立场申明 | 隐私保护 | 免责条款 | 法律声明 | 论坛英雄榜
版权所有2002-2008 © SP 论坛 京ICP证:041414号
.40625|2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