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发布自查报告及设评议平台的公告
2007/6/29/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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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编号:临2007-023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布《“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及设立公众评议平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7年6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的议案,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推动本次治理专项活动在本公司的顺利进行,公司设立了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热线、传真和网络平台,以方便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对本公司治理情况和整改计划进行分析评议。
联系人:谭明献、周荣卫
联系电话:0816-2418486
传真:0816-2417979
网络平台:公司网站
电子邮件地址:600839@changhong.com
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还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的上市公司治理评议专栏进行评议。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6月29日
附件: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
本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规章制度,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8号文《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证监会上市部函[2007]37号文《关于做好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阶段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本公司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自查并提出了整改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部分 特别提示: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有待改进的问题
本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非常重视公司治理工作,不断规范、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但公司的治理状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还存在一定差异:
一、员工利益(尤其是公司管理层)尚未完全与股东利益达到高度一致,公司激励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力求使公司股东和管理层成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因此,需尽快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考核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以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
二、公司尚未正式成立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的相关制度与实施细则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尽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后续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各专业委员会对董事会决策的支持力度。
三、公司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加强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力。目前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议事规则》以及专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需尽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部分 公司治理概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持续加强公司规范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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