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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2006年的服务贸易逆差再次回落,但是服务贸易依然是中国贸易领域的一个“软肋”。日前,商务部、外交部、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等6部门联合发布《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列出27类文化产品和服务“打包”推向国际市场,支持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产品出口。
《目录》中列出了图书、电子出版物等27大类重点扶植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有关部门将从这些在列目录的项目中认定一批“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并从提供这些产品项目的企业中选取“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符合标准的企业将获得在市场开拓、技术创新、海关通关等方面的支持。据悉,对于促进文化产品服务出口的指导目录,随后将有具体的配套鼓励措施出台。记者曾致电商务部询问,但并未获得“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的其他有关信息。
近些年,中国影视类项目“走出去”的步伐相对较快。早在2004年,中国电影的海外收入已经超过国内收入。据统计,《英雄》在国内是2.5亿元的收入,国外达到11亿元,这11亿元还不包括欧洲大部分国家和澳大利亚的收入;《十面埋伏》4亿多元的海外票房也超过了1.5亿元的国内票房。
实际上,在促进文化产品出口上面,除了资金扶持以外,渠道方面的融通也尤为重要。曾有一些国内票房间并不出色的电影,在参加国外电影展的时候受到外国人的热切追捧,中国的文化产品在国际上并不缺乏市场。但是由于渠道不畅通等原因,使国外市场看不到中国的优质产品,中国的文化产品走不到国际竞争平台上。有分析认为,我国可以利用管理机构领导人出访国外的机会,带出我国的文化企业和产品项目,这是一个非常立竿见影的方式。在其他国家,这样的“推销”方式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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