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0日联手推出《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将正式实施存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制度。
北京市建委房屋市场管理处处长沈洁告诉记者,新制定的《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对二手房的权属情况、交易方式、付款方式、资金划转方式、房屋交付以及税费缴纳等内容做出约定,避免一些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在买卖合同中发生。
合同中明确了双方要对房屋设施设备、装修装饰、相关物品等情况进行验收,对于水、电、气、物业管理费以及转移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也要明确写入合同中。
为了避免二手房交易中存在房源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及防止房产经纪机构不规范、不诚信的行为,北京市将全面推进房屋交易信息公示制度。
从7月1日起,凡经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进行二手房买卖的,均需进行房源信息公示和合同网上签约。二手房买卖双方自行达成交易的,可直接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下载纸质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