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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负重起步:政策性破产最后冲刺 滚动新闻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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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负重起步:政策性破产最后冲刺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5月31日 11:30
陈默
    “各方面似乎都还没有做好准备,如期实施存在很多问题。”对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破产法,立法小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不无担忧。

    此前,李曙光一直辗转于各地讲授新破产法,他发现对于新破产规定的管理人、重整等新制度,包括法院和市场中介机构等方面的各种基础性工作准备不足。而法院与破产管理人及各利益关联方的法律关系中的缺陷,更会影响新法的顺利实施。

    而与新法实施同行的还有政策性破产的最后冲刺。

    新法最大的亮点是确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化破产机制,政策性破产则将于2008年底之后不再适用。但要割去计划经济体制遗留的尾巴,新旧法的衔接之路上仍要跨越不少障碍。

    破产管理人制度隐忧

    2006年8月,历经12年立法,新破产法获得通过。对于破产制度的安排,新法的市场化因素、国际化因素大为增强。比如,确立了担保债权优先受偿的制度,引入了破产管理人、破产前重整等制度。

    依据新制度,法院一旦受理破产案件,就要指定管理人。破产管理人将由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和人员组成,他们将按照法律规定和商业化原则来接管破产财产、处理破产事务。

    这与过去由清算组主导的破产清算程序有显著不同。李曙光介绍说,“清算组主要是由政府主管部门人员组成,计划经济色彩浓重,行政干预很强。”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两个司法解释,明确了破产管理人名册的编制、管理人指定方式、报酬确定等内容。

    司法解释的出台距离新法实施不到两个月时间,“实际上解释出台有点晚了,到现在,不少地方的高院、中院的具体办法和管理人名册都还没有出来”。李曙光说。

    另外,管理人名册编制和确定的权力过于集中于法院,评审过程的透明化、程序化和外部的参与和制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在管理人报酬的确定上,没有做到市场化,法院的权力大而债权人的决定权则显不足。

    实际上,管理人制度的问题在破产法立法过程中就已经显现。在债权人主导还是法院主导的选择上,一方观点认为,法院应该是中立的角色,在破产程序中作为程序的控制者和监督者,不应过多介入商业决策,更多的决定权应该交给债权人。但是,立法最终选择了法院主导。

    因此,“破产法实施的重心在法院,法院是这部大戏能否演好的关键主角”。依据新破产法,法院在破产案件中具有多重角色,一方面是程序的控制者和监督者,另一方面还是参与程序的主角,并且是另一主角(破产管理人)的入场及其报酬的决定者。

    管理人与法院、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雇员和股东等关联方的法律关系,尤其是责任关系的不明确,将成为今后法律实施的隐患。

    政策性破产最后冲刺

    新旧法的衔接还涉及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形成的“中国特色”难题。对此,法律在附则中作了过渡性安排。对于劳动债权同担保债权的优先性之争,以新法公布之日为限,“旧债旧办法、新债新办法”。

    而对于政策性破产,以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为限沿用旧制。一位从事国企破产工作多年的权威人士感慨,这其中情势复杂、工作难做。这些矛盾包括破产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移交和待遇安排,企业办社会事业单位的移交,资源枯竭性矿山的后续遗留问题,企业破产后的再就业压力和破产重组等问题。

    从1994年始,截至2006年,国企政策性破产共完成4275家,涉及职工837万多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这项制度将在2008年年底之前退出历史舞台,在这个大限之前,还有2116户企业可以“搭末班车”。据前述人士介绍,目前,提交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审查的有1200多户,经国务院批准下达计划的700多户。

    而最后一批政策性破产项目建议名单,已经在今年五月中旬经国资委初审核查,进入了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集中会审阶段,在2007年年底大部分将进入程序,争取2008年完成。

    但是,这项工作目前也面临不少难题。比如,对于当年由国有银行转至几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在国企破产中是否要给予债权损失补偿?几个资产管理公司普遍提出要求,希望对破产造成的债权损失,由国家给予补偿。对此,国资委一直在与财政部、银监会以及央行进行沟通。

    财政部金融司在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考核时,就明确提出对损失要进行细化和分类分析,区别承接政策性剥离的债权与市场收购的债权。知情人士透露,对于后者,财政部认为,这是在国家明确政策性破产的规划和方案之后才进行的,在收购过程中,特别是定价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到损失风险。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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