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丹东市市直2007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数码产品及家电空调设备)项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7年5月23日至6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30-16: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6月20日9:00
受丹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丹东市2007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办公设备、数码产品及家电设备)项目的相关产品和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生产制造商、分销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一、采购文件编号:DDCG2007006
项目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三包,投标人可针对全部包进行投标,也可选择对部分包或每包部分产品进行投标(投第一包的供应商需列出设备所需的耗材和配件,要求在对设备报价的同时,报出耗材和配件与市场价相比的优惠率,优惠率不得低于10%,同一设备的协议供应商,也是所需耗材和配件的协议供应商):
第一包:01计算机等办公设备
第二包:02数码产品
第三包:03家电
招标范围包括:以上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商、分销商或经销商(代理商),如果是生产厂家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在本市至少有一家分销商或经销商(代理商);非属本市的分销商参加投标,须在本市至少有一家经销商(代理商)经销所投货物,其注册资金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有独立的经营门点且营业面积不少于100平米,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有5人以上的专业技术维修人员,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用车(至少一台);如果是本市经销商(代理商)参加第一包投标,其注册资金必须达到60万元以上,为一般纳税人,有独立的经营门点面积不少于100平米,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有5人以上的专业技术维修人员,有专门的售后服务用车(至少一台)。所有投标供应商必须持有生产制造商(生产制造商直接投标除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在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丹东市元宝区金汤街9号)采购部出售(100元/包),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投第一包的供应商须提供至少5名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所取得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以及能证明5个人属本公司员工的证明文件(如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金凭证复印件);3.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
每包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支票或现金形式,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送达丹东市采购中心综合部。
五、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会议室。
单位名称: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丹东市商业银行
账号:09000101201090048702
邮编:118000
地址:丹东市元宝区金汤街9号
联系人:焦春阳 电话:0415-2854815(传真)
丹东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