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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位科龙前高管的推测,顾雏军收购英国两家工厂可能是政府后来查他的最大的诱因。如果顾雏军只是收购国内的企业,他的钱还是在国内打圈圈,国家、银监会还是可以控制到。一旦顾雏军迈出了跨国并购这一步,国家对他的资金流就难以控制了
顾雏军刚进科龙的时候,外界一片质疑,质疑他收购和经营科龙的能力,银行不贷款。
曾采访过顾雏军多次的一位资深记者透露,当时顾雏军身边十个助理中,有八个负责融资。
之后的诸多材料显示,顾氏自身的资金是非常有限的,“借用”科龙资金注册的各地格林柯尔,成为他系列收购的主体。
顾式手“筋”
“上市公司是他捞钱的钱匣子”,科龙前总裁刘从梦说,顾雏军一入主科龙就在2002年成立了江西科龙,并把科龙华东六省市的销售资金回笼放到江西科龙,而不回到科龙总部。
顾雏军利用科龙庞大的资金流四处出击,令科龙的资金经常吃紧。每逢资金紧张的时候,顾雏军就会让刘从梦向银行贷款,其间科龙逐步获得29亿元授信。“顾雏军就好像烧水只烧到75度一样,对员工工资、对市场营销的投入没给足,没给员工吃饱、没给市场吃饱。”科龙一位前员工如此评价。
据起诉书内容,2002年7月18日,顾雏军指使手下挪用江西科龙9000万元,作为注册江西格林柯尔的注册资本金;2003年8月21日,顾雏军指使手下挪用江西科龙7500万元,用于偿还格林柯尔天津工厂的贷款;2003年6月17日至20日期间,顾雏军指使手下挪用科龙2.5亿元、江西科龙4000万元,用于注册扬州格林柯尔。
顾雏军在法庭上多次说,科龙占用格林柯尔的资金比格林柯尔占用科龙的资金还多,其辩护律师也提出,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正常拆借不能说成挪用,况且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占款的清欠还有一个期限,怎么民营大股东就不能“清欠”呢?但是中山大学的曾东红副教授认为,挪用和清欠的最本质区别是,清欠是有欠条的,而挪用没有欠条的。
2004年9月、10月,广东省证监局对科龙巡检时,就发现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格林柯尔与科龙“连体运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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