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电子签名法 电子商务法律 信息化
一部被认为是“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律”实施两年来,并未被社会各界完全认知,其应用潜力还没有被充分挖掘,对信息化发展的作用也没有得以完全体现。
作为适应网络安全需求而发展起来的新兴技术,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可以有效解决网络环境下的身份认证,解决信息被假冒、截取、篡改和否认等问题,保障网络安全。
但是,在《电子签名法》正式实施的两年中,这部被认为是“中国首部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法律”,似乎并未充分发挥效用。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苟仲文坦言,目前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并未被社会各界完全认知,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应用还没有完全展开,应用潜力没有被充分挖掘,对信息化发展的作用也还没有得以完全体现。
推力一 企业要转变观念
《电子签名法》实施两年来,以信息产业部为首的各有关部门组织了多种形式的会议和培训来宣传《电子签名法》,向社会各界普及电子签名和电子认证知识,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企业用户和个人用户都还没有完全行动起来。
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的相关统计显示,目前,在一些信息化应用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已经有大量的用户在使用数字签名、数字证书。例如银行业,数字证书的使用已经达到了很高比例,网上银行、网上支付、网上交易等领域的应用尤为广泛,2006年,使用网上银行的个人用户数增长了14.2%,企业用户数增长了19.9%。
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累计发放的数字证书总量达到了546万张,这些数字证书被广泛应用于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以及网上社区服务等领域,涉及到工商、税务、海关、外贸、质检、药监等政府部门。
尽管如此,“人们对电子签名的概念还是不强,尤其是个人用户,还没有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不愿意为了一笔交易支付数字证书费用。”天威诚信公司马志伟告诉记者,与个人用户相比,企业用户对安全的需求比较迫切,如果有大的系统集成商或厂商采用了数字签名,也能带动其合作伙伴的应用。
然而,企业并没有大规模地行动起来,目前一些企业单位,不是通过已经存在的认证机构来保障安全,而是千方百计地自建CA,信息产业部副部长苟仲文认为,这“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而且也为政府的监管和执法造成了困难”。他强调,信息化应用单位要首先转变观念,通过安全责任外包等方式,享受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电子认证安全服务,避免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自己承担过重的安全责任。
相关新闻:
电子签名法实施一周年 17家机构依法获得许可证
|